省发改委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的20个“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中,有17个开工建设时手续不全,其中8个未经节能审查,13个未获得环评批复。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全面梳理投产投运和已开工“两高”项目,严格节能审查制度,指导各市(地)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对8个未经节能审查项目限期整改,在补办手续期间项目停止建设、生产或使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8个开工建设时未经节能审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一是全面梳理“两高”项目情况,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指导各市(地)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工作。三是推进8个开工建设时未经节能审查问题整改。截至目前,7个项目已由相关市县发改部门完善了节能审查手续,1个项目因终止实施无需完善节能审查手续,8个项目节能审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2日
六、受理部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七、受理电话:0451-82627716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