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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政策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2023-07-17 | 879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5—2020年)调查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调查评估报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关于印发〈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5项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是对我国生态国情开展的基础性调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开展了2015-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形成了《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综合分析了过去20年来全国生态状况变化的总体态势,重点评估2015-2020年全国和重点区域生态状况变化情况,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技术和方法均有创新,为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全国和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奠定了重要基础。下一步,要做好《调查评估报告》成果应用工作,支撑国家生态保护重大决策和综合决策。要不断完善调查评估的制度体系、方法体系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做深做实定期调查评估工作。
  会议强调,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开展调查与观测,获取科学翔实的数据,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的基础。《技术规范》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体系,规范了技术方法及质量控制要求,将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保护成效评估等工作夯实科学基础。下一步,要做好《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加强培训、指导和帮扶,推动各地常态化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会议指出,《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生态环境部开展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行政审批的主要依据。《公告》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与执行《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水俣公约》关于履行化学品进出口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等规定有机结合,对《名录》进行修订更新,工作基础扎实,内容系统全面,文字精炼简明,有助于加强化学品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有助于落实相关公约义务、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公告》印发后,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更新相关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确保《公告》要求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是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中的环境技术指导文件,是支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重要技术性标准。5项标准提出了相关行业污染治理的技术方法和管理措施,可以为相关行业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提供有效支撑。下一步,要持续优化技术标准管理,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技术指导,切实发挥技术标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支撑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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