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北京 天津 上海
浙江 江苏 福建
广东 江西 海南
广西 云南 贵州
湖南 湖北 安徽
河南 河北 山东
四川 重庆 山西
辽宁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港澳台 海外
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近期,省美丽办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拟通过综合评估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接收反映上述市、县(市、区)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电、来函。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4月11日至4月17日。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1-28885051、0571-28869121(传真)。
相关附件:
附件.docx
特别声明:碳中和资讯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碳中和资讯网的内容为碳中和资讯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欢迎投稿:13570744358@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