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北京 天津 上海
浙江 江苏 福建
广东 江西 海南
广西 云南 贵州
湖南 湖北 安徽
河南 河北 山东
四川 重庆 山西
辽宁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港澳台 海外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明确了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许可处 刘斌 0531—51798303
2.钢铁技术支持单位:孙希宁 15275928187,sunyixin21999@163.com
3.化工技术支持单位:谢朋 18053147391,xiepeng@sdaep.com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4日
特别声明:碳中和资讯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碳中和资讯网的内容为碳中和资讯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欢迎投稿:13570744358@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