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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全市首批227家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
此次公布的227家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225家,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40家,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发债企业或上市公司1家。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相关要求,名单内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在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正式开通前,应当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做好公开工作,后期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此次公布的227家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225家,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40家,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发债企业或上市公司1家。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相关要求,名单内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在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正式开通前,应当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做好公开工作,后期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确定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行为,企业将有可能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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