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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政策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选择 海南省禁塑政策体系研究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2022-04-18 | 158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南省禁塑政策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海南省禁塑政策体系研究

 

单位数量:1家。

 

工作内容:

 

1.塑料污染物调查。调查我省塑料污染物分布区域、类型、范围、迁移情况等,提出塑料污染物控制对象,针对控制对象设计治理方案,进行主动干预测试,验证方案可行性及有效性。方案设计中结应合塑料产品价值链利益相关方,兼顾环境友好性及经济效益性。

 

2.塑料污染源调查。识别污染物来源,分析塑料废弃物泄露原因,初步建立塑料污染源数据档案,评估塑料污染源危害程度及潜在风险,提出控制对象建议。

 

3.依据塑料污染物、污染源调查成果,提出纳入禁限管理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参考名录,为禁塑政策提供决策基础,为长期评估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成效提供数据支撑。

 

4.提交《海南省塑料污染物污染源调查报告》、《海南省禁塑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报告》。

 

项目经费:30万元人民币以内。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上工作内容。

 

二、协作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在塑料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三年内承担过污染源调查、政策体系研究任务的单位优先;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附表)。

 

2.项目申请书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页码。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工作方案。包括项目背景、设计方案、执行计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目标及形式等。工作方案应加盖公章。

 

5.项目研究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按顺序列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业绩证明。近三年承担相关项目或课题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主持的研究课题或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已出版著作和发表的论文等。

 

7.项目报价单盖章并单独密封。

 

(二)材料要求: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7:3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5号海口福利大厦603室禁塑办(邮寄信封需注明“海南省禁塑政策体系研究项目”,电子版【PDF和WORD】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评审

 

我厅将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相应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并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厅禁塑办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刘文瀚,电话:0898-653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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