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了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并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14万吨、0.2万吨、5.02万吨、0.74万吨”的目标。
根据《方案》,在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方面,黑龙江省将深化哈大绥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机制。制定“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科学谋划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项目。实施安肇新河、鹤立河、蜚克图河等劣Ⅴ类水体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开展松花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
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方面,黑龙江省将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布局分布式新能源,推进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微电网的试点示范,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方面,黑龙江省将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探索可再生能源应用新示范、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