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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政策
新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2022-04-15 | 100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4月1日,北京市修订发布了新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1983-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控制VOCs 抓住治理牛鼻子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是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关键。而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是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降低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使用过程中VOCs的排放,2017年,我市出台了首个VOCs产品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3005-2017)(以下简称原标准),对生产、销售、使用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有效推动建筑装修领域VOCs源头减排。

  行业领先 调整加严优化管理

  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多项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新标准,进一步加严了VOCs含量限值要求,且随着行业技术进步,低VOCs含量产品更加普遍。按照衔接国标、行业领先、技术可行、市场可供的原则,北京市对原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削减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VOCs排放。

  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

  调整了分类方法,新标准的产品分类方法根据国标最新要求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防火涂料、装饰板涂料等产品类型,共有8大类39项指标。

  加严了含量限值,部分类型VOCs含量限值根据行业技术发展和北京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严。总体看,建筑类涂料限值水平严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与国家低VOCs含量涂料推荐性标准相当,延续了原标准在国内的领先性;建筑类胶粘剂中溶剂型限值水平严于国标,引导使用水基型和本体型低VOCs含量胶粘剂,同时室内装修用胶粘剂限值严于同类室外建筑用限值。

  优化了包装标志,原标准产品包装标志制度规定,在本市生产、销售的产品,除原有产品说明外,需要在最小销售包装标志上补充标明产品类型、分类、用途、VOCs含量值、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等。为便于消费者快速了解产品VOCs含量信息,在延续原标准要求基础上进行了精简优化,突出产品类型、VOCs含量值等关键信息。

  新标准实施后,北京市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市企业生产、商超市场及网络销售、建筑施工使用等各环节相关产品的抽检监管,推动标准有效执行。

  绿色倡议 选择低VOCs含量产品

  水性等非溶剂型产品VOCs含量水平通常仅为几十克/升,是同类溶剂型产品的1/5或更低,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倡议各单位在选购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时,认真查看包装标识,确保所购置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建议市民朋友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产品,共同践行绿色生活。





2022年4月1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修订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1983-2022)。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3005-2005)。

  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产品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标准的实施。适用于北京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桥梁和护栏的涂料与胶粘剂。

  附件:《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198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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