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确定了 “十四五”抽水蓄能核准计划。经我省积极汇报争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哇让、南山口、共和、同德、龙羊峡储能(一期)、玛沁、大柴旦、大柴旦鱼卡、德令哈、格尔木那棱格勒10个抽蓄站点纳入国家“十四五”抽水蓄能核准计划,项目装机总容量1790万千瓦。
抽水蓄能电站是电力系统最可靠、最经济、寿命周期最长、容量最大的储能装置,具有调峰填谷、紧急事故备用、调频、调相等多重功能,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效保障新能源电力消纳,对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电力系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10个抽蓄电站纳入国家“十四五”抽水蓄能核准计划,将有力推动青海抽蓄电站建设,实现我省抽蓄电站零的突破。对于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重大要求,建设第二条清洁能源特高压外送通道,以戈壁、荒漠、沙漠为重点,坚持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开发,打造海西、海南大型风光基地,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我省与国家能源局省部共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契机,充分发挥青海清洁能源资源优势,立足青海、面向西北、放眼全国,坚持发展理念高定位、服务全国高站位、清洁低碳高比例、多能互补高协同、产业技术高标准、市场开放高水平的能源发展定位,全力推动青海抽水蓄能电站有序快速发展,高质量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