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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重点公园标准(试行)》、《四川省园林村标准(试行)》、《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四川省园林式单位评选标准》等标准规范和有关评审管理办法,在各市(州)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部分实地抽查,拟命名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园等14 个公园为四川省重点公园、自贡市自流井区飞龙峡镇国新村等12个村为四川省生态园林村、成都市新希望锦悦南庭等 64个居住小区为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等34个单位为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现对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至4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于2021年4月8日前寄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景观园林处,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景观园林处322、324室
联系电话:028-85594066;028-81454785
附件:拟命名四川省重点公园、生态园林村、园林式居住小区(单位)名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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