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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政策
对《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思考(上)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2022-03-02 | 84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保障方案之一,《意见》聚焦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关键政策,立足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提出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集团公司实施“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步走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个统筹 系统推进绿色低碳改革

 

  《意见》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围绕能源战略规划、能源消费、能源开发、电力系统、化石能源、能源保供、科技创新、财政金融、国际合作、能源治理提出了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核心体现为4个统筹:统筹协同推进能源战略规划、统筹能源转型与安全、统筹生产与消费协同转型、统筹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转型。《意见》既为石油石化行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降低碳排放强度带来了更大挑战,也为我们加快低碳创新布局、加大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开展低碳国际合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在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与标准研究所所长袁波看来,《意见》提出的32字”基本原则及说明意义深远,是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基本遵循。在这些表述中, “系统”“互补”“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是关键词句。其中,“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处理好转型各阶段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互补、协调、替代关系”对于集团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具体来说,“系统观念”要求各个能源行业、企业在制定政策时不能搞“一刀切”,统筹一体推进,应根据不同企业发展实际和特点设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和目标。

 

  袁波认为,实现不同能源之间的“互补”则重点指向天然气,由于安全、清洁,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等因素,天然气是能源之间实现互补的最佳载体,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最佳桥梁和纽带。此前集团公司提出 “天然气+”的理念,将天然气的可能性充分释放,天然气可与煤炭、风能、光能、氢能等相结合,作为现有能源发电的有力补充,潜力巨大。“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对企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袁波表示,术业有专攻,不同企业承担着不同的发展功能,因此每家企业的碳达峰碳中和不应设定一个绝对指标。应鼓励以标准来引导企业发展,避免让总量指标成为企业发展的“天花板”。

 

  《意见》的主要目标中提到,“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袁波分析道:“中国石油等能源企业要积极参与制度框架、行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国家的制度框架建设也要倾听企业的声音,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促进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定。”此外,“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意味着新能源主要用来满足增量需求,保障能源安全还是需要确保存量,确保安全生产。这一观点是《意见》反复强调的,即要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能源需求,这是一切转型的前提。

 

  谈及机遇与挑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能源经济与金融研究所所长郭海涛认为,实现“双碳”目标,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石油石化企业的化石能源传统业务运行模式会产生一定的冲击。但是,《意见》也为石油石化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诸多新的发展方向和机遇。一是在上游推动清洁生产和与新能源的协同开发;二是在运输与分销领域,探索生物燃料、氢等与油气管道运输的协同,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三是对能源转型的绿色低碳项目实施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四是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的政策激励力度,鼓励企业提高技术水平。

 

  稳中求进 扎实部署落实《意见》要求

 

  从整体来看,《意见》与集团公司密切相关的内容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重点监测评价各地区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指标,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考核机制,强化相关考核等。二是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完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机制,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安全保供体系,建立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科技创新体系和财政金融政策保障机制。三是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引导工业企业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等。四是积极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中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合作,提升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并引导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合作。

 

  目前,集团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推进,已编制新能源新业务发展专项规划,“十四五”期间重点部署地热、风电和光伏发电、天然气发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伴生资源开发等“六大基地”和“五大工程”。据大庆油田规划计划部副主任张兴波介绍,大庆油田正在大力实施“风光气储”多能互补新能源项目布局,抢前推进油田星火村水面光伏等重点项目实施,在2022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0万千瓦以上。“十四五”末,大庆油田力争实现新能源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替代率达20%以上。

 

  长庆油田规划计划部副主任王东接受采访表示:“绿色低碳已成为全球发展共识。长庆油田既是能源生产大户,又是能耗大户。要坚决落实集团公司‘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的新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积极为国家绿色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在浙江销售公司发展计划部经理张照国看来,“双碳”目标下,销售企业一要抓住政策机遇,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油电气氢和光伏发电等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布局。二要深化品牌价值体系建设,打造差异化的新能源品牌。三要紧跟地方公共事业发展步伐,强化与地方国资企业的合作,在新能源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四要“以油带新”“以油促新”,形成优势互补,以成品油供应领域的传统优势为平台带动新能源发展,加快运营机制和人力技术储备向新能源发展需求转化。五要强化新能源客户市场培育,突出油与电、气、氢的互促营销,提高关联客户在新能源消费市场的转化率。

 

  降低能耗成本,进一步扩大产品成本优势,是目前炼化企业的重点关切。大庆石化计划处副处长马俊认为,结合《意见》要求,炼化企业要采取先进技术措施改善能耗、降低成本,通过强化碳排放与能耗“双控”考核,促进企业实现碳排放与能耗双降。

 

  (张云普、张彦博、王识博、刘莉莉参与采访)

 

 

  立足能源禀赋 系统谋划改革创新与政策保障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答记者问(摘录)

 

  问:请简要介绍《意见》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总体思路,这样的布局出于怎样的考虑?

 

  答:《意见》作为能源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坚持系统观念,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政策保障的角度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进行系统谋划。主要突出了4个方面的统筹。

 

  一是统筹协同推进能源战略规划。《意见》提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重点协调推进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强能源规划、重大工程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按年度建立重大工程台账并加强督导协调,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以及重大工程建设有序顺利推进。

 

  二是统筹能源转型与安全。《意见》要求先立后破,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一方面,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把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节奏和力度,进一步完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机制,有序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另一方面,要完善能源预测预警机制、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防御体系、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能源安全保供能力。

 

  三是统筹生产与消费协同转型。《意见》坚持生产侧与消费侧同步发力、上下游联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消费侧,坚持节约优先,完善能耗、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对工业、建筑、交通领域提出促进绿色能源消费的具体政策措施;在生产侧,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

 

  四是统筹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转型。《意见》提出加强机制保障和政策引导,激发各类市场主体转型动力,充分发挥协同作用。一方面,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为各类新兴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有关企业履行能源供应保障、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职责情况。

 

  问:实现“双碳”目标,要在能源供给侧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意见》对此有什么具体政策措施?

 

  答:《意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系统提出支撑能源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一是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意见》突出能源结构向非化石能源转变的基本导向。一方面,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要求对基地所在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并使之为新能源发电提供调节支撑;同时,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加快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另一方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完善支持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

 

  二是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意见》强调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和减污降碳的重要性。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完善油气与地热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等协同开发机制。

 

  三是推动适应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需要适应新型能源系统的电网、管网等基础设施。在油气方面,在满足安全等前提下,支持清洁燃料接入油气管网,探索输气管道掺氢输送等高效输氢方式。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在综合能源等新业态方面,探索同一市场主体运营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电网企业、燃气供应企业应为综合能源服务运营企业提供支持。

 

  (转自国家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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