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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政策
浙江: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2022-02-17 | 15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浙江碳达峰、碳中和有了时间表、路线图。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浙江明确了3个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浙江新境界。

“重点在于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4个维度,抓牢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两个关键,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高效协同。”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浙江将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6+1”领域碳达峰体系,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将被遏制。浙江将提高新建扩建工业项目能耗准入标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地方谋划新上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强化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实施意见》明确,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加强能源消费监测预警。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今后,浙江将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围绕零碳电力、零碳非电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和生态碳汇等方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谋划建设能源领域省实验室,积极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建设碳中和技术高端创新平台体系。

推动低(零)碳在基层率先突破。《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碳汇等重点领域试点和低(零)碳县乡村试点,及时总结提炼低(零)碳发展浙江经验,并加强宣传推广。

推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贵在全社会共同参与。因此,《实施意见》把节能降碳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公众节能降碳理念。为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浙江还将推动全省统一的碳普惠应用建设,逐步加入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绿色餐饮、全民义务植树等项目,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加强监督考核。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浙江将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同时建立碳达峰目标责任考核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机制,有关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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