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京政发〔2022〕5号),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主责单位共承办34项任务。具体如下:
4.全面落实可持续性计划和碳中和实施方案,实现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碳排放全部中和的目标。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6.精准开展气象预报服务,完善极端天气应对预案。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各项要求,全力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
主责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9.一体推进冬奥防疫和城市防疫,严格落实赛时进出京等管控措施。做好与张家口疫情防控政策衔接,确保人员安全顺利往返。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助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运行保障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坚持把总规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5.实施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统筹落实通勤圈、功能圈、产业圈清单任务。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8.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应对。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完善官厅水库水源保护区联合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官厅水库生态修复、永定河综合治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市京津冀协同办
85.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推动设立碳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资。
主责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123.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综合执法,建立全市统一、按需共享的市场主体信用库,围绕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范全流程开展动态风险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12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餐饮、物流等9个领域基础上拓展到20个以上领域实施场景化综合监管措施,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比例。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156.坚持节约优先,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大力开展节能全民行动,稳步推进碳中和行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研究本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及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夯实重点碳排放单位减排责任,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倡导全社会节能节电,构筑绿色低碳全民共同行动格局。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160.持之以恒深化“一微克”行动,严格实施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六b机动车排放标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1.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对全市排放量超过5吨的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生产审核。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162.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道路尘负荷监测,全市降尘量控制到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63.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管理,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数。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4.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重点单位监管。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9.优化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连通性和安全性,制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野生动物栖息地规划和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20处、保育小区100处。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
171.实施生态安全格局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
206.深入落实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生态涵养区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政策,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巩固深化结对协作,构建生态涵养区适宜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77.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控制目标管理,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聚焦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密闭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做好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
296.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7.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把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收获的宝贵精神财富转化为前进动力。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8.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中央第六轮巡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299.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1.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和新兴领域立法,注重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302.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清单制度,推进科技执法。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委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05.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把时间和精力更多用在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上。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6.完善抓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健全专班推动工作机制,严格绩效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9.推动“局处长走流程”专项活动向全人员、全领域、全环节拓展深化,认真查找和解决政策落地痛点难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2.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政府机关运行成本。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成本绩效管理拓展到区、到街道(乡镇),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绩效分析,持续推进保障城市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降本增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市级财政统筹,提高区级财政管理能力。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5.建设学习型政府,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和专业化能力。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精文简会,持续为基层减负。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7.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0.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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