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青海省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批准《青海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增长31.9%,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90.8%,“绿电7月在青海”继续保持全清洁能源供电世界纪录。
零碳产业园区前期工作成效明显,绿电工程启动建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全国前列。
零碳产业园区前期工作成效明显,绿电工程启动建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全国前列。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2022年青海省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构建“1+16+23”政策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开展减碳增汇和林草碳汇基线调查,推动碳足迹和碳计量、认证、评价等体系建设,抓紧补齐市县能源统计短板。进一步优化省对下能耗双控考核制度,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打造零碳电力系统。围绕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持续梳理对接,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为完成“十四五”目标奠定基础。
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继续扩大海南、海西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规模,加快建设第一批大基地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争取第二批大基地项目落地实施,科学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玛尔挡、羊曲水电站建设和李家峡扩机投运,加快茨哈峡前期,力争电力装机突破4700万千瓦。提升青豫直流运行功率,做好配套电源建设,加快第二条通道前期。打造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构建多元协同高效储能体系,力争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开工,推动新型储能项目落地。做好海西州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江源地区清洁取暖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