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6.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节能减排降碳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调查失业率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确保粮食产量只增不减。必须加压奋进,埋头苦干,贯穿“稳”的基调,突出“早”的要求,弘扬“实”的作风,保持“紧”的状态,强化“效”的导向,跑出速度、跑出风采、跑出成绩,朝着更高目标努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稳产丰产。稳字当头、稳粮为先,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推行“田长制”,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任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牵头,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开展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新建高标准农田240万亩,加大耕地撂荒治理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保障农资生产供应,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强化扶粮政策落实,探索构建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牵头,自治区水利厅、供销社、农机中心、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3.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适时开展猪肉、食糖等收储,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护,种植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左右。(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实施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持续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推广桑蚕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牛羊规模化养殖全产业链发展。推进乡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种业振兴,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动农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响六堡茶、茉莉花、沃柑、百香果、芒果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优质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林业局、农机中心、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4.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针对性帮扶政策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教育厅,自治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倾斜支持脱贫县创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林业局、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抓好安置区社会治理和社会融入。统筹推进粤桂“九大协作”和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深入推进深巴试验区建设,发挥广西农垦等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大力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移民发展中心牵头,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自治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完成“四建一通”农村公路建设,启动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实现自然村4G网络基本覆盖、光纤网络覆盖率提高到88%。(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强农村分拣中心建设,推进“快递进村”。(广西邮政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开展边境县(市、区)老旧住房改造,建设一批抵边新村。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强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民政厅、民宗委、文化和旅游厅、司法厅、教育厅、广电局,自治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增强创新驱动力,持续推进工业振兴。
5.加大工业投资。扩大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募集和投贷联动总规模,继续统筹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400亿元,推进“双百双新”项目380个、“4+N”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项目235个、“千企技改”项目1200个、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项目30个,力争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继续开展“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培育百亿企业20家、龙头企业170家、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30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快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力争千亿元园区、500亿元园区、100亿元园区分别达到3个、4个和44个。(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积极发展特色优势消费品制造业。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轻工业融合,建设一批轻工产业园。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柳工智能国际工业园、钦州中伟新能源材料、玉林华友锂电新能源材料、贺州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等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北部湾办,柳州、钦州、玉林、贺州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6.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技强桂三年行动,狠抓科技政策落地。加大研发奖补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110项以上,突破重大技术70项,转化科技成果750项以上。(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开放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行重点项目“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本土企业开展底层技术、应用型技术开发。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瞪羚”企业30家以上、技术创新中心3家以上。(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工商联,广西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巩固发展信创产业,培育鲲鹏计算产业集群,打造30个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示范试点,建设智能工厂示范企业6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60家以上。(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7.保障工业运行畅通。加强能源电力保供,确保国能广投北海电厂、防城港红沙核电3号机组按期投产运行,千方百计增加火电水电出力,积极谋划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和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北海、防城港煤炭储备项目建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北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和油气供应调运,支持企业开展芯片国产替代。加强“铁水公机”运输协调管理。强化优化工业振兴特派员服务,精准推动助企惠企政策落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商务厅,南宁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四)推动消费稳定恢复,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
8.着力推动旅游恢复。加快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广西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积极打造桂林“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实施旅游交通一体化提升工程,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等项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桂林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建设“三地两带一中心”升级版,深入推进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建设。开展“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创建。规划建设“粤桂画廊”。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民族风情旅游。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建成运营北海银基一期等项目,丰富“一键游广西”平台功能。(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办好中国(广西)大健康产业峰会。深入开展“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广西人游广西”等活动,加快恢复旅游市场。(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中医药局、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9.促进服务业持续恢复。实施现代物流服务平台重点工程,整合提升玉林中药材(香料)交易市场,打造平桂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投入运营百色市铝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建设广西粤桂国际茶业交易中心。(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交通运输厅,玉林、贺州、百色、梧州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工作,加快建设南宁、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防城港、北海、钦州、柳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抓好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试点建设。(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南宁海关,南宁、崇左、防城港、北海、钦州、柳州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0.深入挖掘消费潜力。举办“33消费节”等活动,加快发展“双周”经济、夜间经济,开展步行街提升改造。实行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深入推动“桂品出乡”。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提速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增量。
11.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岑溪至罗定、合浦至湛江等铁路项目,续建贵阳至南宁铁路、防东铁路等7个项目,建成南宁至崇左铁路、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开工龙胜至峒中口岸公路罗城至宜州段等一批高速公路项目、里程200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桂林至柳州改扩建、河池至荔波、上思至峒中等项目,建成800公里以上,通车总里程突破8000公里,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开工都柳江梅林航电枢纽等6个航运项目,续建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等22个项目,建成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等7个项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进南宁机场改扩建、贵港桂平机场、防城港机场等项目。(广西机场管理集团,贵港、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龙云灌区、百色水库灌区、西江干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建设,实现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主体工程完工,统筹推进田间工程建设。加快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新建5G基站1.5万个,建成设区市深度覆盖、县城和乡镇基本连续覆盖的5G网络。加快建设数字电网,推动电力系统智能化。开工建设500千伏新江站等能源项目,实现220千伏变电站县城全覆盖。(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电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2.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加快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建设改造地下管网3500公里,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50%以上。大力推动产城融合。实施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经济强县和特色示范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大数据发展局、教育厅、民宗委、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广西电网公司,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3.提升产业招商实效。坚持招大引强与招优引新并举,建立产业链招商链长制,开展“双招双引”和“三企入桂”系列专题招商,长效开展驻点招商,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设立工业项目招商奖励专项资金。力争引进10家以上“三类500强”企业。完成投资8200亿元以上。(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自治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4.加强重大项目工作。在落实国家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政策中早准备、抢先机、快见效,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自治区安排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4亿元以上。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谋划储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继续扩大PPP项目入库规模,提高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占比。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2000项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资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六)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
15.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开工建设平陆运河、黄桶至百色铁路等重大项目。推动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扩能优服,建成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自动化集装箱泊位,推进防城港赤沙作业区大型干散货码头等项目建设,力争新增外贸航线10条、集装箱吞吐量达700万标箱、海铁联运班列开行7000列以上。加快建设南宁机场国际航空物流枢纽,确保国际货邮吞吐量翻一番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商务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6.强化区域统筹协调。聚力实施强首府战略,高标准建设南宁都市圈,加快东部产业新城建设。(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推进北钦防一体化,打造向海经济走廊,优化“飞地合作”模式,实施“数字海洋”创新工程,建设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提升做实珠江—西江经济带,支持柳州创建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桂林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百色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核心城市、贺州建设东融先行示范区、贵港建设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玉林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河池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来宾建设区域协调发展试点,加快建设三江口新区、梧州综合保税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全面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生态功能修复等四大类工程项目357个。(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乡村振兴局、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大数据发展局、海洋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17.主动服务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东博会、峰会升级发展。深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性改革,务实对接RCEP实施,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进出口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国—东盟应急管理合作基地、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等项目。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扎实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产业集聚发展,培育跨境产业链。用好国家赋予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十五条”改革创新政策。加强与东盟公共卫生合作和人文交流,办好中国—东盟视听周。(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外事办、广电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药监局、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博览局,广西贸促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海关、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百色、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平台建设。合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急需的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场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南宁海关,南宁、百色、防城港、崇左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8.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深入实施“千企开拓”外贸强基础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力争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增长15%。深化“百企入边”行动,丰富互市进口商品品种,新引进落地加工企业25家以上。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扩大对港澳经贸合作。(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外事办、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9.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扩大“桂惠贷”投放量、惠及面,推广“信易贷”,推出“重大产业项目贷”、“招商贷”等量身定做的系列信贷产品。(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企业注销便利化。(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负。(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隐性壁垒排查。推进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进质量强桂、品牌强桂。深入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电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继续推出一批便民利企“微改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0.加快国资国企等重点改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国企科技创新激励措施,加快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创新力、竞争力。加强国有企业投资、担保、资金拆借、资产交易、贸易业务等监管,严格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自治区国资委牵头,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同时,统筹深化人才、社会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应急管理、文化体制等领域改革。(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1.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八)深化财政金融联动,加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2.推动财政资金超前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提高资金投向精准性。创新投入方式,加力支持稳投资、稳就业、稳预期、促消费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新增政府债券限额,提前分配下达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进度,精准支持基层政府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快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3.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强化银税互动,落实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发挥“桂惠通”、“桂信融”平台作用,扩大“信用快贷”对企业的优惠信贷覆盖面,力争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2%。(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积极推进“引金入桂”、“险资入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努力实现“金色乡村”广西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县域全覆盖。(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4.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做好高风险金融机构和涉企金融债务风险处置化解,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市县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持续强化“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自治区统筹”三级保障机制,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国资委、公安厅、司法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九)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25.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深入实施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加快防城港、贵港、梧州、百色、玉林等5个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梧州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3个以上绿色园区、20家以上绿色工厂。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广绿色建筑。强化特色生态产品公用品牌、生态标识培育和保护,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强化绿色生活创建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林业局、海洋局、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强化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推进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实施西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珠江—西江千里绿色生态走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实施茅尾海—钦州湾、铁山港湾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标准化海堤建设,开展“湾长制”改革,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美丽海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海洋局,梧州、贵港、玉林、钦州、北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污染、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抓好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开展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试点,建设防城港、贵港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区域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不折不扣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防城港、贵港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7.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以及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万人。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商务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退役军人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振兴局、林业局,自治区残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8.推进教育提质振兴。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新建中小学幼儿园85所,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双减”成果,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和19所职业教育“双高”学校,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拓宽职校毕业生职业上升渠道。加快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支持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建设一流学科。实施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推进强师惠师计划,保障教师待遇。推进实施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自治区妇联,南宁、桂林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29.深入实施健康广西行动。深入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建设。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建设,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加快“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壮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确保乡村医疗服务“空白点”动态清零。力争获批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加快补足短板弱项。促进中医药壮瑶苗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探索构建主动健康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精准服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0.着力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1万套,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万套,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31.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保基金监管,依法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维护好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群体合法权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2.繁荣发展文体事业。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服务水平。实施文化名家培养、文艺精品创作登高原攀高峰、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工程,推出一批献礼党的二十大的文艺精品。深入挖掘长寿文化、健康文化和民族文化等文化资源。深入实施“壮美广西·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固边工程。加强科普工作。推进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加紧筹备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筹办好广西第十五届运动会等重大赛事活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乡村振兴局、人防边海防办、科技厅、体育局、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3.筹措资金730亿元以上,继续实施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和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对农村孤儿、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继续做好社会福利、慈善、志愿服务等工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体育局、广电局、农机中心,自治区残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十一)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34.依法科学高效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紧紧围绕“做严一线、做实二线、做强全线”的要求,切实提升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化运用、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等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大数据赋能精准疫情防控,深化网格化防控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三级包保”和“五包一”制度。加大打击“三非”力度,有效阻断非法入境(走私)通道。坚持人物同防,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统筹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强化口岸运行防控,提升智能化管边控海水平。加强边境地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置场所、隔离场所建设。(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5.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源头防范,健全防范处置机制,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中心,推动应急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进北部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等建设,加快形成与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相匹配的应急救援体系。(自治区应急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6.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网格化管理,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妥善化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亮剑”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落实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兵役制度,加快打造智慧边海防体系,巩固和维护边海防安全稳定,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加快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人防边海防办、退役军人厅,平安广西建设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7.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引导全区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深化,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持续开展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建设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让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自治区民宗委牵头,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其他委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十二)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
38.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三)从严从紧推进清廉政府建设。
39.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依法依纪行使权力,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中央巡视等各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实施追加预算审核负面清单,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四)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40.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政立法。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五)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41.大兴狠抓落实之风,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稳扎稳打、靠前赶早、紧抓善干、谋实做成、终端见效。大兴攻坚克难之风,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善于解决矛盾,奋力实现既定目标。大兴改革创新之风,坚持创新思维,勇于求变、敢于求新、善于求质,在变局中抢新机,在变革中闯新路。(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六)持续提升政府效能。
42.深入推进“提质效促落实”专题行动。建立健全减负常态化机制,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新官不理旧账”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强化追踪问效。提高经济工作的专业能力,发挥政府参事等建言咨政作用。强化容错纠错和正向激励,巩固发展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工作的法定依据,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下同心、攻坚克难,奋力把工作抓细、抓准、抓实、抓紧、抓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各部门要把握好“稳、早、实、紧、效”,以闻令而动、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奋力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部署,增强抓工作、强推进、促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尽主责,做到上手上心,亲自研究部署,抓紧组织制定本部门细化实施方案。要对照任务分工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立足大局,提高执行力,加强工作联动、密切协同,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要统筹抓、负总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终端见效;配合单位要履好职、担好责,主动沟通、及时跟进、形成合力。自治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分类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帮助基层解决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的困难和问题,减轻基层负担。各市人民政府要主动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分解重点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强化督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实。自治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旬报告、月调度、季检查”工作机制,对照目标任务紧盯不放、强力推进、跟踪问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自治区有关单位研究制定《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细化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目标任务,逐条逐项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桂在行”智慧督查系统,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查,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纳入“红榜”通报,给予绩效加分;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完成效果不好的,纳入“黑榜”通报,给予绩效扣分,确保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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