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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政策
《江西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 | 作者:阿米 | 发布时间: 2022-01-27 | 85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扎实做好我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并已对我省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和挑战,强化气候治理刻不容缓。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融合,各项工作得到持续有效推进,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以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奠定基础的重要窗口期。科学谋划和编制好《规划》,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气候治理新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高标准建成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编制过程

本《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一般专项规划。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经历了规划调研、专题研究和论证审查等阶段。编制形成了《江西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思路和对策研究报告》。充分衔接了《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能源、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充分纳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有关任务措施《规划》编制过程中,两次书面征求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并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规划》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实施。

三、《规划》总体考虑

)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做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秉持坚持应对气候变化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同,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坚持统筹融合和协同增效,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作用促进等原则开展。

)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目标包括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工业领域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取得积极进展、建筑节能水平有效提升、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林业碳汇能力持续增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显著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规划》本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和充分考虑省情特征,既实事求是又量力而行的原则设置具体指标12项,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6项。

展望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稳中有降,适应气候能力显著增强,法规政策和技术体系更加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高标准建成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四、《规划》任务措施

《规划》明确的任务措施可以概括为三大任务和五项重点工程。

(一)三大任务

一是科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并融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重点措施包括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覆盖产业升级、循环化改造、流通体系等)、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工业、城乡建设、交通、非二氧化碳等)、增加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碳的吸收和减少)、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等,共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达峰碳中和是减缓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规划》基于当前工作基础和进展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纳入重点任务,提出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深推进碳市场建设、深化低碳试点示范、积极谋划碳中和战略实现路径等具体举措。

二是主动适应气候变化。重点措施包括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提高自然生态适应能力、提升经济社会气候韧性、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建设。提高自然生态适应能力主要目的是提升结构和功能,与增加碳汇不完全一致。

三是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重点措施包括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度、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支撑能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强化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突出制度机制技术等的创新和投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主要包括法规、规划、政策、制度、试点示范等的统筹融合,特别强调深化与环评制度的融合。

(二)五项重点工程

围绕以上任务,提出五项重点工程,以专栏形式体现在《规划》中,主要包括: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工程:包含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货运枢纽等;

2.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工程:包含兜底性重点电源、能源基础设施;

3.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工程:包含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碳市场能力建设、低碳试点示范等;

4.适应气候变化体系建设工程:包含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城市和农业适应能力、适应气候变化试点、重大适应工程等;

5.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建设工程:包含温室气体观测网络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示范、协同减排示范等。

五、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考核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协同推进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和新能源发展等工作。实施对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有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相关文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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