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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对于希望监察碳排放、减轻环境影响、节省成本和展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来说,报告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十分重要。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日益关注,消费需求正逐渐转移至低碳和对环境友善的产品和服务。不论在香港或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与「人民、地球、利润」三结合这一底线看齐。
公司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证,能让香港整体受惠;此举协助本港经济达致最高水平的资讯透明度和环保表现。
提示:本网页不会为 贵公司提交的资料提供翻译服务,因此极力建议 贵公司在提供叙述性的资料时,同时用中文及英文填写,以方便两种语文的读者参阅。
第一部分 报告机构资料
载录 贵公司的基本资料,请首先填写 贵公司的名称及由香港交易所编配的股份代号。
请按照恆生行业分类系统填写 贵公司的行业名称及业务类别,例如 贵公司经营酒店,请在行业一栏填写「非必需性消费 – 23」,在业务类别一栏则填写「旅游及消閒设施 – 2340」。你亦可输入任何报告附加资料,例如母公司/附属公司的关係。
如果 贵公司曾经报告温室气体排放,请填写部份1.2的报告内容的基础。你可以列出相关报告的网络连结(例如:报告机构的碳审计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其他相关的报告等)。
第二部分 温室气体排放
请首先填写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期。根据环境保护署/机电工程署指引及其他等同的议定书和标准,惯常的报告期是一年。
你所输入的数据,是 贵公司打算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或实际量度,这些排放来自各种不同的源头,所盖括的活动越多,所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便越接近实际排放情况。将数据分类时,请按照《温室气体议定书》所界定的「范围」划分如下: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由公司拥有和控制的排放源所导致,包括在公司地点燃烧的化石燃料-例如煤气及公司拥有或租赁的车辆,排出温室气体的泄漏性系统如空调及冷藏系统,以及温室气体的减除,例如植树活动。
范围2:(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来自公司购买的能源,即电力和煤气在生产和输送时所引致的排放。
范围3:(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来自非公司拥有或非直接控制,但与公司营运有关的间接排放源,包括由所购买的食水、相应的汙水处理、废物弃置以及任何外判活动所引致的排放。
填写每个范围内算出的排放量时,请注意须使用二氧化碳当量为正确的表达单位,它是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时最常用的参考单位,代表等同的二氧化碳公吨数量。所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应相等于将范围1、2及3的排放量相加后的总和。
如适用,请尽量准确输入 贵公司在员工人数、总楼面面积(平方米)及收入(百万港元)方面的相关资料。如可能,只须提供那些在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范围内的公司营运资料。
公司所涵盖的地域,视乎 贵公司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前所选择的「建筑物边界」。有些公司可能只选择报告香港营运的排放资料,其他公司却可能选择报告所有国际分公司和附属公司的排放资料。请详细说明所报告的资料,是否来自香港、海外及附属公司的营运。此部分另设空栏供 贵公司填上有关建筑物边界的任何附加资料(如适用),例如说明所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只涵盖公司的某部分地域。
第三部分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未来计划及目标
减排措施是指任何能导致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的活动,例如植树。 贵公司可在3.1表内填报这些活动。
报告减排措施时,可以用准确的温室气体减排数字来表示数量,填写时请输入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的减排估算数量。减排措施也可以是性质方面,没有准确数字但仍然具备减排的正面作用。纵使 贵公司在量方面没有准确的减排数据,但也请填上在质方面的减排措施。
除了报告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措施外,为了持续发展和改善,制订新目标替公司减低碳足迹也同样重要。请在3.2表内填上任何 贵公司打算在未来实施的计划,及在质/量方面的减排目标。
报告减排措施时如遇空位不足,请将额外说明写在另一纸上。
第四部分 可再生能源
上网电价计划(https://www.gov.hk/sc/residents/environment/renewable/feedintariff.htm)是现行《管制计划协议》(《协议》)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措施,政府于2017年4月与两间电力公司分别签订有关《协议》。在计划下,在其处所安装太阳能光伏或风力发电系统的人士,能够以高于一般电费水平的价 格,向电力公司售卖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以助收回投资在可再生能源系统和 发电的成本。若 贵公司参与了上网电价计划,请提供用于参与上网电价计划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即太阳能或风能),以及已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发电容量。
可再生能源证书计划(https://www.gov.hk/sc/residents/environment/renewable/certificates.htm)是现行《协议》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措施。在计划下,电力公司出售可再生能源证书,藉以把由本地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出售;而透过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买家可向外展示其营运或活动不会带来碳排放。如果 贵公司已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请註明是从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或中华电力有限公司购买的,以及购买的电量。
第五部分 核证
温室气体排放的独立核证,能促使管理层对公司营运引致的碳足迹有更佳的了解,并找出可作改善的地方。核证能为所披露的碳足迹资料提供可信性和专业质量保证,并在透明度和问责层面提升企业形象。
2012年12月香港认可处就ISO 14064审定和核查推出认可服务,供审定/核查机构自愿申请。获认可审定/核查机构的技术能力由香港认可处进行严格评审,因此能确保其审定/核查结果更为可靠。当有获香港认可处认可的相关审定/核查机构,将在香港认可处网站公布: https://www.itc.gov.hk/gb/quality/hkas/conformity_assessment_bodies/hkcas.html (打开新窗口)。
如果 贵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已经通过核证,请选答「是」,并写上核证机构的名称、该核证机构所採用的标准和核证日期。
提交及同意披露资料声明
行政总裁或他/她的代表职员须代表其上市公司填写、签署、提交同意披露资料声明连同报告表格,无论是书面或网上提交,均须表明同意在本网站披露报告表格上的资料。如需进一步澄清 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我们的联络及支援人员将会与阁下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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