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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绿色矿山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4月27日前向我厅反馈意见。
反馈方式:以信函形式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邮编830002,信封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夏天 0991-2616991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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