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定向转让业务流程
【交易准备】
1、交易双方需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立交易账户,并完成银行签约,可以正常登陆使用。
2、交易标的为CCER的,交易双方还需开立湖北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
【交易流程】
第N工作日
1、转让方在交易系统内根据需求,明确如下信息后填写定向交易卖出申请;
交易品种:根据情况选择HBEA或CCER
交易数量:拟转让标的数量
交易价格:拟转让标的的单价
最小成交比例:受让方可申请买入的最小比例
成交时间:系统内完成交割的时间,成交后经系统结算完毕第二日方可将标的再次交易,或划转至其他系统;
2、转让方发送向交易中心业务部门邮箱(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申请交易,交易双方签署的合同扫描件应作为必须附件;
3、交易中心根据收到的邮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系统确认工作,并回复邮件提供交易产品代码;
4、转让方根据回复邮件的产品代码,在交易系统内申请转入交易标的;
5、当日收市后,交易中心审核确认交易标的转入。
第N+1工作日
1、转让方在中心交易系统定向转让一栏可以查询到委托卖单后,转让方可通知受让方在交易系统内填写买入委托申请;
2、根据转让方设置的挂牌截止时间,系统自动成交。受让方于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将受让标的再次交易,或划转至其他系统。由于转让方设置的挂牌截止时间造成受让方无法及时处理交易标的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N+X工作日
1、交易系统结算后自动完成交割,受让方获得受让标的,同时可处置受让标的(划转或再次交易)。转让方在系统内获得扣除交易手续费后的剩余交易价款。
2、如交易双方发现交易过程、交易价款结算、交易标的权属等出现问题,请至少于交易截止当日联系交易中心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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