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公共服务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源头防控作用,加快推进我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北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技术指南(试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7日
特别声明:碳中和资讯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碳中和资讯网的内容为碳中和资讯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零碳咨询罗生:13802768887 商务合作詹小姐:13802768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