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
◎《意见》还提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按照能源不同发展阶段,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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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2月1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
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意见》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
在统筹能源转型与安全方面,《意见》要求先立后破,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方面,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把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节奏和力度,进一步完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机制,有序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
另一方面,要完善能源预测预警机制、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防御体系、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能源安全保供能力。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要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
今年1月底发布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也提及“各地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双控考核”。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从当前政策导向看,比较明显的目标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尽管可能出现能源消费有所增加的情况,但实际上碳排放是明显减少的,因此可以努力实现碳排放和能耗的“脱钩”。
《意见》还提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按照能源不同发展阶段,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
在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方面,此次发布的《意见》作出了一系列明确部署。
《意见》指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
与此同时,各地区要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及分领域规划,统筹考虑本地区能源需求和清洁低碳能源资源等情况,在省级能源规划总体框架下,指导并组织制定市(县)级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能源供应相关实施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意见》有不少涉及氢能发展的内容。
例如,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方面,《意见》指出,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此外,《意见》还指出,探索输气管道掺氢输送、纯氢管道输送、液氢运输等高效输氢方式。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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