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资讯网
当前位置: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2023-08-02 | 1916 次浏览 | 分享到: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集团或公司)把整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落实“黄河战略”的关键举措、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有力抓手,举一反三、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合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整改;坚持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整改,对标警醒、对账落实、对表担责,督查反馈的3大类46项问题有力有效得到整改,存量问题不断消除,问题增量有效遏止,整改成效日益显现。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以“三新一高”为统揽,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工作首位,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抓部署,从细抓分解,层层抓落实,切实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整改工作格局和逐项、逐人、逐事改到位、改彻底的整改责任体系,先后11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环保专题会,专项研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事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实地查看整改成效、指导整改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副组长每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每季度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会议,通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各职能部室、分子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科学制定方案,全面靠实责任。对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112条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时调度,对标对表、压茬推进。落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各分子公司和职能部室领导为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负责人,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措施清单并盯紧抓牢、深入推进,确保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措施手段不走样,逐项整改,逐一落实。

(三)强化检查督导,倒逼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负总责、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落实督战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督办,对整改中存在的工作部署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法违规、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知责、担责、负责、尽责,用严密的责任体系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举一反三在公司内部自行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查摆各类问题及隐患353项,已整改到位347项,正在整改23项,整改率为98.3%,形成自我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狠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执行力。

(四)紧盯问题线索,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整改落实与严肃问责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督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紧盯整改中的痛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抢时间、赶进度、保质量。公司落实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制定《关于对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责问责调查的工作方案》,启动问责调查,确认事实证据,界定责任,对22名责任人(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4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8人,通报10人,约谈、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1人。对15家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扣罚16万元,其中对三家冶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五)着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覆盖全级次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18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深入落实“黄河战略”,在三年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持续提升公司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整改工作的成效

甘肃省第二轮第二批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了3大类10个方面46项问题,白银集团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截至12月6日,46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26项,阶段性整改完成7项,完成率达到71.7%,完成年度整改目标;剩余13项正在按照方案目标有序推进;转办的5件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

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该方面问题16项,已整改完成13项,达到时序进度3项。

思想认识方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第一议题”,深入学习、深入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专题学习26篇,研究制定落实措施7项,内部刊发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0余篇。集团公司党委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前置研究讨论环保议题7项,形成工作措施16项。同时,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一千余人次参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碳达峰碳中和等培训,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有效融入企业经营发展。

高质量发展理念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以“黄河战略”为牵引,完善公司生态治理规划,完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投入1.55亿元建成投运选矿公司总回水西支沟渗水治理、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深部矿业生产生活水处理设施改造等环保项目,铜业公司铜冶炼综合能耗指标实现257千克标煤/吨,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第三冶炼厂精镉综合能耗指标达到4371千克标煤/吨,较督查指标(6642千克标煤/吨)降低36.7%;215台套高耗能落后设备被淘汰更新;7家单位完成了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及验收,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将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企业绿色发展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将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纳入考核要素进行管控;着力推进矿山相关权证办理,厂坝铅锌矿资源整合“四证合一”已申报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办理,矿井涌水取水许可证已取得;东大沟中性废水深度净化回用项目立项实施;投入约3000万元实施“一水源供水管线高危管段内衬修复项目”和“杨湾段输水管线改造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逐步实现集约化发展。

(二)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

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该方面问题10项,已整改完成6项,达到时序进度4项。

目标考核方面。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年度经济责任制(工资总额)考核管理办法中环保考核实施细则》,将重大负面影响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事项、集团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环保考核实施细则,严考核、求实效。

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方面。正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对4#湿渣库、第一尾矿库、废石场这类历史遗留的环保问题,创新管理运行手段,探索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与市政府联合成立了“原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第一尾矿库环境恢复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统筹规划治理措施,目前一期东片区地形重塑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建立健全了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闭库、停运、在用尾矿库检查巡查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快4#湿渣库铁矾渣转运处理,截至12月6日已转移30.75万吨。生态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有力有序推进解决。

部分矿区生态破坏方面。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作为打造绿色矿山、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公司所属矿山单位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签订《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书》,厂坝铅锌矿露天采坑及塌陷区治理完成整体工程进度75%;通过深部铜矿废石场光伏+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模式加快深部废石厂生态修复治理,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完成项目进度95%;非金属公司已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对东部作业区南部边坡挡墙和低品位堆场下部挡渣墙进行了修筑,低品位矿产资源通过开拓市场实现了减量化销售。

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坚持保护环境、造福地方、和谐发展的理念,时刻不忘企业社会责任,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政策,严格审核新建“两高”项目选址,加快生产运输设备改造更新,对拉运过程中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对露天矿仓等区域勤洒水、勤清扫;重点冶炼单位规范编制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并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指定网站上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企业自行监测信息。

(三)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将风险隐患排查作为着力点抓紧抓实,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隐患排查与降碳减排,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高标准实施“三废”治理攻坚战,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该方面问题20项,已整改完成14项,达到时序进度6项。

白银集团严格落实政策法规狠抓制度执行,持续做好“三废”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强化日常现场监督检查,不断优化现有处理工艺,提升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铜业公司开展污酸处理站工艺攻关,酸性废水稳定实现一类污染物车间出口达标;8000吨电收尘烟灰和400吨铅滤饼实现合规转移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库房地面全部完成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固废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规范管理。第三冶炼厂投资410.85万元实施炉酚水分离及蒸发项目,含酚废水持续消减。成州锌冶炼厂投入1318.5万元开展生产废水源头减量、分质处理分类回用和铊元素监测,外排废水中的铊稳定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深部矿业提升改造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井下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西北铅锌厂投资37.28万元实施固体危废渣库洗车平台冬季作业改造项目,洗车平台冬季正常使用。编制《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项目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投入治理资金642万元实施了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项目,实现既定环境治理目标。公司废水废气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实现合规处置。

通过压茬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广大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意识大幅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落后机电设备高耗能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尾矿库环境风险、矿山生态修复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推进解决,岗位生产作业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污染治理工艺不断优化,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2021年减少19%,工业废气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妥善转移处置利用,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扛的更牢更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白银集团将紧盯整改进度与整改质量,对标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续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为白银集团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提高站位,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紧压实集团、厂矿、车间各级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让各级各部门树立起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真正使生态红线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二是从严从快,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硬作风、最严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对继续推进落实的整改任务,紧盯关键节点,对照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进度,加快整改落实,特别是抓好受疫情影响未达到时序进度问题的督察督办,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对长期推进、持续完善的整改任务,结合集团中长期规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三是上下齐心,持续完善长效机制。立足标本兼治,加快工作节奏,坚持问题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也有长久立的机制的工作要求,在落实整改任务过程中,持续对督察反馈意见中所列的具体问题进行“点对点”整改,更以点看面、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落实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此来堵塞工作漏洞,防范同类问题再度出现,巩固好整改成果,不断完善集团公司环境保护体系、提升集团公司治理能力。

 附件: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6项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清单




                                                        中共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6项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清单


第一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3个方面16个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方面

问题一:现场督察和个别谈话发现,白银集团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认为历史包袱重,对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片面强调资金困难,工作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作为“第一议题”、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总经理办公会、环保专题会必学内容,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今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宁崇瑞在集团公司环保督察动员会上的讲话、《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黄河保护法》,研讨及制定贯彻措施7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形成闭环管理,促进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

(2)强化宣传引导,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栏目,《铜城人》报、白银有色新闻、公众号共播发各类环保类新闻稿件100余条,《铜城人》整版刊发《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刊发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文章20余篇,海报18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氛围,“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3)强化统筹推进。党委指导制定了《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从持续强化“三废”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投运等9个方面对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并配套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工作任务和具体抓手。完成6个环保项目的现场调研和技术审查,建成深部矿业公司生活污水系统和生产废水系统改造项目、第二尾矿库西坝渗滤液收集池项目;完成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项目的溢流尾砂清理工作;优化成州锌冶炼厂污酸污水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铁山矿溢流水库防渗项目工艺技术路线,完善项目实施内容。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二:部分中层干部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够,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全面,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底数不明,重生产经营,轻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1)开展需求调研,对接培训师资、确认培训时间,邀请新中国第一位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常纪文先生,于7月15日组织全公司在岗中层管理人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2年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

(2)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利用集团公司线上培训平台,开放“‘双碳’背景下能源变革与企业转型”“以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碳达峰碳中和概念的由来及其相关解释”“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来源与实践基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与指导意义”等网课资源,供相关人员自主化学习。

(3)对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生导师韩利琳女士,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

问题三2019年至2021年期间,白银集团党委会研究议题669项,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议题14项,学习文件和听取汇报多,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少,涉及具体生态环境问题的推动解决少。

整改情况:

(1)强化议题设置。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把企业生态环保重要事项作为党委会必须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常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环保议题7项,形成工作措施16项;严格落实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环保议题7项,形成工作措施11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健全督办落实长效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2)专题研究推进。党委会坚持至少半年听取一次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推进重点工作落实。6月30日,专题听取环境保护工作上半年落实情况汇报,从提高思想认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进环境治理项目论证及建设、推进环保基础管理、做好省级督察问题整改和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6个方面对环保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听取了集团公司全年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重点工作打算的汇报,主要领导对具体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系统的安排。

(3)促进有效落实。从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强化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实现废水、废气排放源有效收集和达标处理。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对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加快推进铁矾渣转移处置进度,实现危险废物依法合规转移处置,彻底消除铁矾渣长期堆存的环境风险。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四:白银集团作为矿产资源开发和有色金属选冶为主业的省属国有企业,对于中央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境环境问题的通报,未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整改情况:

(1)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与理论中心组学习办法、党支部“三会一课”、总经理办公会、环保专题会相互衔接、一体推进的长效学习机制,专题学习《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中央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深刻汲取教训,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通报典型案例。对《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以及白银集团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滞后、节能降耗推进不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针对涉及公司的2则典型案例,分别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第一尾矿库治理、淘汰落后设备、产品能耗、水资源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步骤推动整改落实。

(3)抓好整改落实。守牢生态环保红线底线,对照《中央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和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一体制定《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整治”三大类10个方面46项问题,开展调查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结合集团公司修订的《集团公司总部绩效管理办法》、《年度经济责任制(工资总额)考核管理办法中环保考核实施细则》,将重大负面影响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事项、集团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环保考核实施细则,严格环保考核。

(4)强化协同合作。与区域内企业合作共建锌渣处理生产线,打造冶炼废渣循环经济产业集群。6月30日,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形成了年处理工业废渣80万吨的规模。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五:白银集团所属厂坝铅锌矿茨坝后沟尾矿库位于成县鸡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白银集团未及时安排部署该尾矿库的退出治理,直至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该问题后,才启动整治工作。

整改情况:

(1)厂坝铅锌矿成立了尾矿库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对全矿在用及闭库的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排查,除茨坝后沟尾矿库在鸡峰山自然保护区外,其余尾矿库均不位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

(2)厂坝铅锌矿于2019年启动了茨坝后沟尾矿库闭库治理程序,于2021年9月完成茨坝后沟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2021年10月,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茨坝后沟尾矿库闭库竣工验收,2021年10月30日,成县人民政府发布闭库公告[成政告字(2021)5号]。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固方面

问题六:白银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是指导和引领集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集团五年的发展做出详细规划,但是列入规划的 52 项重点投资项目中环境治理类项目仅占 7 项,投资额为 6.2 亿元,占总投资额的 3.8%。同时,规划中很少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任务和要求,既无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更无细化指标和具体措施,没有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整改情况:

(1)积极推进环境治理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等相关工作的前期工作。2022年投资1.55亿元,相继实施了选矿公司总回水西支沟渗水治理、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深部矿业公司生产生活水处理设施改造等一系列环保治理项目,成州锌冶炼厂污酸污水技术改造项目正在组织招标,第三冶炼厂熔炼区域环境质量提升改造项目和铜业公司中性水回用项目均已完成招标,正在有序推进中。

(2)编制了集团公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作为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环保内容的补充,在2022年年初制定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任务措施。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

问题七:白银集团是甘肃省重点用能单位,部分产品综合能耗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值和企业考核指标。2021年铜、精镉冶炼吨产品综合能耗为347千克标煤、6642千克标煤,分别是考核指标的1.1倍和1.7 倍,其中铜冶炼吨产品综合能耗未能实现《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到2020年,铜冶炼综合能耗降到280千克标准煤/吨”的目标。与《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等确定的能耗限额先进值相差甚远,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能效“领跑者”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

(1)2022年3月集团公司第一时间成立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并在4月初和5月初分别召开专项会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加速落地、彻底解决。

(2)5月初启动铜业公司、第三冶炼厂等单位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6月14日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工作,对提出的两个不符合项认真整改,有效提高企业能源管理绩效。

(3)铜业公司4月份实施了精矿喷嘴技术改造,使煤的配入量从原来的1.1%降低到0.5%,天然气用量从原来700m3/h,降低到400m3/h;6月份铜冶炼综合能耗指标已优于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280千克标煤/吨,10月份铜冶炼综合能耗指标已达到257千克标煤/吨。

(4)第三冶炼厂不断优化生产组织模式,加大煤气炉标准化操作和精细化管理力度,通过严格控制物料配比、加强设备维护、提升设备作业率等措施,10月底精镉综合能耗指标达到4371千克标煤/吨,较督查指标(6642千克标煤/吨)降低36.7%。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

问题八:白银集团铜冶炼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和湿法炼锌渣综合回收及无害化处理项目在未取得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情况下投入生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两个项目区、市级评审工作,目前待省节能监察中心现场复核验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

问题九:白银集团未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及更换升级作为企业优化生产结构、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没有建立健全淘汰落后、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主动性不强。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 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 413 台(套)电机、变压器、 风机、压缩机等在用机电设备运行能效指标达不到国家强 制性能效标准要求,至今未按要求淘汰。

整改情况:

(1)4月对各单位在用高耗能淘汰落后设备进行自查梳理,5月督促各单位根据自查结果建立台账,拟定淘汰方案,并结合停产检修、设备零购、备件采购计划等分批次进行更新升级。

(2)结合集团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强各单位技术改造、设备零购、备品备件计划的节能审核,优先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从源头杜绝高耗能淘汰落后设备的采购,进一步推进在用高耗能淘汰落后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3)4月主动对接电机、空压机、水泵等国家先进节能机电设备生产厂家,以及省节能监察中心,结合国家节能宣传周活动,6月初开展了节能培训、节能设备技术交流等活动,加大成熟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员工节能意识。

(4)7月结合公司半年度能源责任目标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进度,确保完成2022年整改目标。

(5)2022年11月底已更新33台套,进入采购流程182台套,完成2022年度改造计划的96.8%。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2019年以来,白银集团公司下属 11 户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但只有2户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铜业公司等7 户企业未按照要求在一年内完成升级改造并验收。

整改情况:完成了铜业公司、第三冶炼厂、西北铅锌冶炼厂等7家完成单位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及验收工作。2022年4月2日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开展了铜业公司、第三冶炼厂、西北铅锌冶炼厂等7家单位清洁生产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8月17日完成报告(送审稿)并报送省环科院,9月经省环科院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并反馈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表,10月11日,取得清洁生产验收报告技术评估报告,正在等待省生态环境厅下发验收备案。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资源开发利用不集约方面

问题十一:督察发现,白银集团执行原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3年第21号)不严格, 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深部矿业和小铁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时,未严格将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作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和矿山设计的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矿山企业年度经营目标时,只关注产品产量,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只字未提,“三率”指标约束性作用丧失。2019年以来,深部矿业、小铁山矿、厂坝铅锌矿“三率”指标均不同程度存在未达到控制要求的情况。

整改情况:

(1)深部矿业公司、小铁山矿、厂坝铅锌矿对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3年第21号)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对“三率”指标进行了重新核算。

(2)矿冶研究院结合近3年矿山实际情况,细化给定不同采选条件下的工艺技术指标标准。

(3)针对“三率”指标提升,各矿山从管理和工艺两个方向分类制定了管控措施。

(4)制定《“三率”专项考核实施细则》,从7月从开始将“三率”指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要素进行管控。

(5)将“三率”指标列入《采掘技术计划》《年度经营预算》编制审核范围,并拟纳入年度经营目标。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

问题十二:白银集团所属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矿石开采量超过许可开采规模。

整改情况:厂坝铅锌矿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联系,向省厅递交了《关于厂坝矿区群采损失资源及开发情况说明》,进行了权益金报告评审工作,5月份对权益金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进行了复议上报工作,2022年9月1日省厅发布了《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整合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确认公告,9月28日与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已签订采矿权出让收益协议,并按协议缴纳了采矿权出让金,11月8日市、县自然资源局通过了采矿区范围的核查,11月8日办证资料通过网络向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了线上申报,正在等待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十三:铜业公司年排放废水约150万吨,2019年至2021年平均回用率仅为14.2%问题。

整改情况:

(1)铜业公司已开展了水平衡测算工作,并明确今后每2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算,同时进一步优化了清污分流,持续开展循环水利用,做到了分值分类管理,并采用浓缩倍数控制新水加入量的方法,控制新水用量,对浓缩倍数超标的单位持续考核。

(2)铜业公司持续开展跑冒滴漏的检查,定期通报与考核。

(3)东大沟中性废水深度净化回用项目已于2022年10月中旬完成了招标,正在组织实施,预计2023年6月建成投运。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四:西北铅锌冶炼厂每天外排循环冷却水约1000吨,水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整改情况:

(1)铅锌厂生产指挥中心对各车间用水量进行了全面排查,细化了源头减排和用水指标。

(2)一般性生产废水回用措施所需的材料、备件已购入,已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

(3)已完成了跟踪一般性生产废水回用点回用水量,并开展了水平衡测算工作;

(4)与西北矿冶研究院及赛恩斯等设计单位进行了沟通、合作制定外排水综合利用方案。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

问题十五:动力公司主供水管线及供水泵房自1956 年建成投运以来超期服役,设施设备和管线年久失修,管网渗水漏水问题多发,2019年至2021年共发生19次爆管事件,水资源浪费严重。

整改情况:

(1)已采购5台设备(变压器3台,电动机2台),目前已完成安装调试,正式投运。

(2)2022年相继投入约3000万元实施了“一水源供水管线高危管段内衬修复项目”和“杨湾段输水管线改造项目”,其中一水源供水管线高危管段内衬修复项目对一水源超期服役的薄弱区段管线进行不锈钢内衬修复,提高管线承压强度和运行稳定性;杨湾段输水管线改造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800米输水线改造已完成,二期将根据管线运行及迁改情况择机实施。

(3)投资51.7万元采购电磁式流量计15套,设备已全部到货,验收合格。目前已安装、调试完成13套,其余2套等待铜业公司停产检修择机安装。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六:厂坝铅锌矿未按要求办理矿井涌水取水许可手续,年违规取水约150万吨。

整改情况:

(1)厂坝铅锌矿强化矿区水平衡管理,固化选矿回水全循环模式,持续优化新水补充方式,用矿井涌水代替选矿新水补加,优先使用矿井涌水,减小矿井涌水处理外排量。

(2)在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基础上,于2022年6月30日在成县水务局召开了报告评审会,7月15日完成修改后向成县水务局提交报批稿,现已通过县水务局资料审核,并取得了矿井涌水取水许可证。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第二类: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力。(4个方面10个问题)

4.目标考核流于形式方面

问题十七:白银集团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压力传导不够,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没有发挥“指挥棒”作用。未将重大负面影响行为和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事项列入环保考核评分细则,从实际考核结果看,大多数企业年度环保考核仅是象征性的扣除0.01至0.04分,即便这种情况下,该扣分的不扣,该严格的不严,环保考核既没有起到正面激励作用,也没有起到负面惩戒作用。2021年成州锌冶炼厂“1·20”铊浓度异常事件产生了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又因废水排放超总量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被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处以136.9 万元罚款,但白银集团在考核中并未对成州锌冶炼厂进行扣分。同时,环保考核“考下不考上”,未对集团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集团层面考核未能全覆盖。

整改情况:

(1)依据《集团公司总部绩效管理办法》对《年度经济责任制(工资总额)考核管理办法中环保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完善修订。

(2)在每月的环保考核中,已持续加大考核力度;在每年年底考核和评先选优中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或造成负面影响的责任单位(部门)进行,一票否决。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主动性不够方面

问题十八:白银集团第一尾矿库始建于1958年,现存尾矿约944.9万吨,历经数十年无序回采,尾矿库内形成了大小不一的采坑,尾矿库坝体遭到破坏,局部形成直墙、缺口,垮塌、纵向、横向裂缝及表面滑动迹象明显,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

(1)尾矿库管理部门每周对第一尾矿库现场开展一次排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尾矿库责任单位每天对第一尾矿库现场开展排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2)投入治理资金642万元,将东侧豁口处溢流至沟道内约141959m3尾矿全部清运至库内堆存,并对沟道内41835m2溢流尾矿堆存场地进行平整覆土;对库区东北角豁口进行封堵,夯填矿砂9600m3,对东侧约600m边界修筑了坝体边界护坡,夯填矿砂14400m3,坡面用1530m3碎石干铺压盖,以提高坡面稳定性,确保坝坡面不受雨水冲刷,平整场地采用表面覆200mm厚碎石压盖,按自然形成的冲沟走势新建总长225m排水沟。

(3)制定了排查整治计划,2022年5月,市政府及集团公司成立了“原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第一尾矿库环境恢复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统筹规划治理措施。同时选矿公司实施了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项目,东南侧部分坝体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十九:2009年白银集团启动实施第一尾矿库闭库工程,批复实施坝体及坡面加固治理、新建排洪设施、库区平整覆土植绿等工程措施。但是,白银集团在没有落实上述工程性措施的前提下,2015年组织对该尾矿库安全设施进行了专项验收,验收结论为“安全设施工程达到闭库要求,同意闭库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尾矿库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闭库、停运、在用尾矿库检查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并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每年开展在用尾矿库专项演练。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2019年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白银集团反馈指出,已停用的5座尾矿库的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大、推进缓慢。白银集团定于2020年6月前完成第一尾矿库恢复治理的整改措施严重脱离实际,存在应付过关的思想。截至此次督察时,尾矿库治理方案历时两年仍未确定,生态恢复治理仍停留在“汇报中”“口头上”,工作无实质性进展。2021年尾矿库内积水造成鸟死亡事件,被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给我省造成负面影响。

整改情况:

(1)选矿公司作为第一尾矿库的管理单位,已安排尾矿库管理部门每周对第一尾矿库现场开展一次排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尾矿库责任车间每天对第一尾矿库现场开展排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2)2022年5月,市政府及集团公司成立了“原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第一尾矿库环境恢复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积极推进治理方案编制和一期库区地形重塑工作,目前一期东片区地形重塑工程设计已经完成。

(3)西北铅锌冶炼厂已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值守巡检,对库区淤泥区域覆盖遮阳网,并设置驱鸟器,杜绝飞禽、动物再次进入渣库库内;对库区积水不定期进行回抽拉运至厂内回用;对4#湿渣库四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全天候、无死角的实时监控;在库区周边按照50m的间距增设25块警示标识牌,完善加固安全防护网。截止目前已合计转移4#湿渣库铁矾渣30万吨。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6.部分矿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方面

问题二十一:所属4家矿山企业仅小铁山矿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与我省2017年《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厂坝铅锌矿经过多年的露天开采,矿区地表形成了一座约150万立方米的露天采坑和3处堆存量约6000万吨的废石场,开采过程中弃土弃渣顺山体斜坡倾倒堆积,形成大面积不稳定边坡,其他采区也形成了规模不等的数个塌陷区,水土流失、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突出,对矿山安全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在生态破坏问题如此突出的情况下,厂坝铅锌矿仍向陇南市自然资源部门申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整改情况:

(1)截止目前各矿山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签订《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书》。

(2)2019年6月按照露天采坑及塌陷区治理方案,开始对露天采坑及塌陷区Ⅰ期工程采用全尾砂+水泥+水的工艺胶结充填治理,截止目前露天采坑已充填至1292m水平,充填方量219.88×104m3

(3)2021年6月21日按照治理方案开始施工建设,已完成四个治理区域的渣堆整理、挡墙工程、三维网喷播、覆土绿化、植树、截排水等建设工程;其中二期废石场治理区域正在实施坡体分台降坡、格构护坡、截排水、覆土及植被恢复等工程,现已完成整体工程进度75%。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二十二:深部矿业遗留3处大型废石场,总面积达1.61平方公里,堆存量约2.5亿吨,废石场边缘形成的多处高陡边坡未做任何防护性措施,原始地形和地面植被被破坏,矿渣含硫量较高,淋溶水呈酸性,加剧了堆存区域的生态破坏。

整改情况:

2021年6月在北京由集团公司和中核汇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白银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租赁的方式获得白银深部铜矿1#、2#、3#废石场作为光伏发电项目场址,项目采用“光伏发电+矿山治理”的合作方式,探索构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新模式。对此集团公司协同中核汇能公司编制了《白银市深部铜矿废石场光伏+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场地实际地形条件,将1#废石场场区分为50个区域进行整平,将2#废石场场区分为28个区域进行整平,将3#废石场场区分为43个区域进行整平,内设道路联通,对于渣堆大面积平台整治时,较大的石块推入坑洼区域,再将小石块推平。个别大石块以破碎处理,碎石以及风化破碎的颗粒状物质平铺在表层,表层进行覆土。边坡处理方案:设计废石堆方高度在10m范围的,一级削坡,切削弃渣时,尽可能从上到下向内作业,最终形成1:1.5的稳定边坡,高度在10m以上的边坡,设计对斜坡坡面进行分级削坡,每层削坡高度不超过8.0m,所有坡面均按1:2-1:1坡率进行放坡,同时针对控制隆水淋溶和风力运移引发的周边环境重金属污染,拟采取在场内检修道路两侧、场内边坡底部设置排水沟(浆砌片石),汇水经由排水沟汇入蓄水池的方式解决 ,目前白银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在进一步争取EOD模式项目政策支持,推进项目实施。同时为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谁损毁、谁复垦”原则和项目区建设单位的项目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责任,2022年6月白银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核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甘肃省白银市深部铜矿废石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地土地复垦方案》,待项目结束后实施。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二十三:非金属材料公司石灰石矿只编方案,不抓落实,恢复治理方案要求2021年10月底完成全部恢复治理任务,截至目前,矿区挡渣墙、排洪渠、渣堆平整、覆土绿化等恢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敷衍整治。

整改情况:

(1)已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该方案于7月底完成了编制。

(2)依据编制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东部作业区南部边坡挡墙已修筑完成,东部作业区低品位堆场下部挡渣墙已修筑完成。西部作业区低品位矿石临时堆场下部挡渣墙已修筑完成,西部作业区边坡挡墙还在修筑,剩余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东部采场北侧、西部采场北部临时堆场上部已按要求平整、修筑梯级台阶,覆土,播撒草籽,东部生态恢复治理上水管线已安装完成投入使用,东、西部采场主运输道路一侧已按设计方案种植刺槐。

(3)低品位矿产资源现已与临夏海螺水泥等厂家达成合作协议,原低品位矿石已减量化销售,现产生的低品位矿石直接销售,其它剩余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7.履行社会责任还不到位方面

问题二十四:白银集团矿产资源几近枯竭,大部分原料依赖外购,生产、运输等环节增多,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部分厂区布局已不尽合理,集团层面对此未进行系统研究,缺乏优化调整的主动性。

整改情况:

(1)积极收集研判矿产资源项目,开展资本并购,积极实施“一带一路”资源战略布局,在海外择机进行资源项目并购,增储铜铅锌资源储量。

(2)在21#线至闪速炉矿仓之间搭建皮带运输机,对拉运过程中车辆采取了遮盖措施,降低物料洒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露天矿仓等区域开展勤洒水、勤清扫,减少精矿飞扬造成的环境污染。

(3)严格审核新建“两高”项目选址,确保项目落地布局合理,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结论:该问题整改完成。

问题第二十五:铜业公司距市中心仅3公里,在静风逆温或风向不利条件下,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情况:

(1)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管控和岗位操作,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委托矿冶科技集团公司编制了铜冶炼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变更环评报告,报告中依据最新政策标准重新确定了环境防护距离:最终确定变更工程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450m。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村庄为沙坡岗,距离为500m以上。目前已委托原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就卫生防护距离及现状影响等问题科学评价, 现状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

(3)已在企业自测方案中制定了厂界无组织监测内容,按季度对厂界无组织进行监测,根据目前已完成的3个季度检测结果来看,厂界无超标情况。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六:白银集团作为全省重点排污单位,部分下属企业执行法律法规不严,对自行监测工作重视度不高,自测方案编制不规范,不严谨,引用标准有错误、监测项目有缺失、监测频次不足,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自行监测工作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

(1)铜业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范重新编制了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已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并规范编制了自行监测报告,监测因子不缺失,监测频次符合规范要求;已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指定网站上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

(2)西北铅锌冶炼厂已于2022年3月份将2022年度自测方案中引用的噪声执行标准修正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已在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中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数据完成率和公开率达到100%。

(3)第三冶炼厂对自行监测方案已按照规范修改,监测因子、频次已按照要求增加,月季年报告已要求第三方按照新方案整改,对自行监测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第三类: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3个方面20个问题)

8.重金属污染方面

问题二十七:白银集团第一尾矿库东侧坝体形成多处豁口和长约600米的坍塌区,造成约13万立方米尾矿溢流至窟坨沟,形成面积约4万平方米的“堆积体”。窟坨沟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镉、汞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整改情况:

选矿公司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了《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项目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实施了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治理项目,该工程投入治理资金642万元将东侧豁口处溢流至沟道内约141959m3尾矿全部清运至库内堆存,并对沟道内41835m2溢流尾矿堆存场地进行平整覆土;对库区东北角豁口进行封堵,夯填矿砂9600m3,对东侧约600m边界修筑了坝体边界护坡,夯填矿砂14400m3,坡面用1530m3碎石干铺压盖,以提高坡面稳定性,确保坝坡面不受雨水冲刷,平整场地采用表面覆200mm厚碎石压盖,按自然形成的冲沟走势新建总长225m排水沟。环境治理工作实施完成后,选矿公司委托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了《原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第一尾矿库溢流尾砂环境治理工程效果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结论可知,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后,对照地下水、周边土壤、地表水等根据相关环境监测数据判定:溢流尾砂治理区域内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整体环境质量均达标,且较治理之前明显改善;治理区域下游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相应环境质量及风险管控标准要求,未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实现既定环境治理目标。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八:铜业公司酸性废水和第三冶炼厂制酸车间排口多项重金属污染物存在超标情况。

整改情况:

(1)铜业公司通过对处理站工艺攻关,调整PH值控制范围、改变铁盐添加方式及添加量、调整电化学电流,以及增设生物制剂投加装置,加强水质检测分析等措施,酸性废水已实现一类污染物出车间排口达标。

(2)第三冶炼厂已将硫酸工序废水引至浊循环水浓密池,确保制酸工序废水经石灰中和PH值达到6-9,彻底回收其中的铅锌等金属(已整改);正在论证硫酸工序排口酸性废水综合治理方案。

整改结论: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二十九:小铁山矿溢流水库无任何防渗措施,企业自测数据显示废水中镉、铅浓度长期超标。

整改情况:小铁山矿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现场,2021年9月该项目完成前期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并向集团公司上报项目论证书,根据集团公司项目论证会议纪要(白环保字2021-19号)的要求,进一步核算水平衡、优化施工顺序和细化投资费用,2022年8月完成设计图纸及预算的重新编制工作,集团公司2022年10月组织相关职能部室召开了小铁山矿溢流水库防渗治理项目论证会,确定利用现有地形铺防渗膜方案开展溢流水库的防渗治理,11月该项目在集团公司完成立项备案,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三十: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对《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总铊列入排放标准予以管控,但是成州锌冶炼厂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未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直到“1·20”铊浓度异常事件后,才采取一定的管控措施。

整改情况:

(1)加强了员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

(2)成州锌冶炼厂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理化中心开展外购原料铊等重金属的监测,厂化验室加强了入炉原料铊等重金属检测,强化了日常配料,确保了铊等重金属均衡配矿,降低了入炉原料有害元素含量,有效降低环保风险。

(3)投入1158.50万元开展生产废水源头减量、分质处理和分类回用,每天减少废水排放1300m³,水的循环利用率由98.8%提高到99.3%。对污酸、污水处理系统工艺进行了完善,在污酸处理末端和废水总排放口处增加了除铊设施设备。投资160万元购买了铊元素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外排废水中的铊元素,确保外排废水中的铊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修改单的标准限值。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一:深部矿业公司和小铁山矿未对矿井涌水开展水资源论证,矿井涌水产生量和水质情况不明。

整改情况:

(1)深部矿业公司委托甘肃省地矿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开展水资源论证调查,现已完成矿区水文地质调查,1:1000地形测量室内地形图编制工作;高密度电阻率法剖面线初步布设,正在进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整理、自检、互检及校核工作;条水文地质剖面图实测及绘制工作;水质简分析实验测试。

(2)小铁山矿针对水资源论证项目于2022年9月6日组织完成招标工作,中标单位为甘肃省地矿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正在开展矿区水文地质调查,其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三十二:深部矿业公司将部分矿井涌水直接排放至露天采坑内。

整改情况:

(1)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深部矿业公司环保考核管理办法》,对已排入露天采坑的废水回抽拉运至矿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对现有的排水设施已全部拆除。

(2)对已有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了提升改造,目前已运行正常,提高了井下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水平。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9.固体废物管理方面

问题三十三:铜业公司白烟灰、铅滤饼等危险废物堆存量较大,目前铅滤饼约1400吨,白烟灰约8000吨,危险废物库房建设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铜业公司珠光砂、铜箔等原料与白烟灰混堆混存。

整改情况:

(1)铜业公司白烟灰已与靖远高能环境公司签订了转移处置协议,已完成向高能环境转移白烟灰约8000吨; 铅滤饼约400转移至第三冶冶炼厂综合利用。

(2)危废暂存库内堆存的铜箔已全部转移出库,珠光砂与白烟灰、铅滤饼堆存区设置了间隔围挡,有效避免了物料混存。

(3)对废机油、废铅蓄电池贮存库、电收尘烟灰贮存地面进行了全面防腐防渗处理,库房满足“三防”要求。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四:铜业公司2019年以来台账显示的废铅蓄电池储存量与实际不一致,约3吨去向不明。

整改情况:

(1)规范危险固废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有部分废铅酸蓄电池在现场堆存未及时入库,废铅酸蓄电池量估算不准确导致储存量与实际不一致。

(3)废铅蓄电池贮存库已配置了计量称,每批次废铅蓄电池经称重后入库,按照实际重量入库并填写危废台账,避免人为估算导致的误差。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五:第三冶炼厂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焦油渣露天收集存放,未设置任何标识标志。

整改情况:

(1)对新固废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开展了学习宣贯,规范危险固废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的管理,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固废。

(2)及时对现场所有盛装焦油渣的包装物上及时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并已经做到即装即转。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六:第三冶炼厂含酚废水处理设施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约2300吨含酚废水暂存于收集池内,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

(1)第三冶炼厂通过从管理、操作等下功夫,减少了含酚废水产生量,同时增加了含酚废水处理量,于2021年9月中旬开工建设煤气炉酚水分离及蒸发项目,2021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受疫情影响直至2022年5月中旬完成调试,6月12日开始试运行,6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8月11目开始处理原贮存酚水,截止11月29日已累计处理酚水约1600吨,有效消除了环境风险。

(2)已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规范要求对焦油渣日常产出、收集、贮存加强了管理工作,酚水达到现产现用。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七:西北铅锌厂未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渣库车辆出库清洗要求,洗车平台形同虚设,车辆带渣上路,造成二次污染

整改情况:

(1)对现有洗车平台进行了检修,自2022年3月份恢复正常使用;实施了固体危废渣库洗车平台冬季作业改造项目,改造所需的部分备品备件已到位,电缆铺设已完成,具备冬季使用条件。

(2)强化了日常管理,严格要求出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杜绝车辆带渣上路。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八:白银集团未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对尾矿库坝体稳定性、环境风险防控等开展全面排查,虽然制定了尾矿库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对第一尾矿库溢流污染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未消除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了尾矿库管理制度,明确了排查整治要求、责任单位等;

(2)重新制定了《第一尾矿库区域日常巡检记录》,规范了巡检方式。选矿公司安排尾矿库管理部门每周对第一尾矿库现场开展一次排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同时第一尾矿库责任单位每天对尾矿库现场开展排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0.环境管理制度标准方面

问题三十九:第三冶炼厂火法炼锌车间在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整改情况:

(1)第三冶炼厂火法炼锌车间已停产,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不组织生产。

(2)沟通办理排污许可证,2022年8月17日资料已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等待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阶段性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第三冶炼厂熔炼系统溶剂槽排口未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系统。

整改情况:第三冶炼厂通过召开会议确定在线监测设备采用设备零购的方式紧急采购在线监测设备。2022年8月16日进入采购流程,8月22日确定了采购方式为直接向厂家购买,9月6日采购任务已报送采购中心采购,现已完成了在线设备的采购,目前正在发货运输中。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四十一:第三冶炼厂电解反射炉、综合一车间熔炼炉和吹炼炉烟气无组织逸散严重。

整改目标:

(1)结合工艺炉窑实际情况,已针对性完善收尘罩体,减少烟气逸散,加大环保设施维护检修力度,平衡协调好各工艺点风量分配,使环保设施发挥最佳的控制效果。

(2)《电解车间熔铅锅及反射炉环集烟气通风除尘改造项目技术方案》正在论证、立项。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四十二:第三冶炼厂未对废水车间排放口一类污染物开展自测。

整改情况:第三冶炼厂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开展监测工作。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四十三:铜业公司2台燃气锅炉2021年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整改情况:已在2022年度企业自行监测中对2台燃气锅炉进行了监测,其中氮氧化物为每月监测一次,二氧化硫、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为每年监测一次。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四十四:厂区北侧精矿堆场转运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整改情况:

(1)加强精矿运输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全覆盖,防止矿粉飞扬。

(2)加强该区域日常清扫力度和洒水降尘频次,做到每日至少清扫2次,严控扬尘污染。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四十五:西北铅锌冶炼厂2019年至2021年未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测,废气铅、汞两项因子和污酸排放口铅、镉等多项因子监测频次不足.

整改情况: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范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

(2)对照自行监测方案,按数据公开要求及时在上述两个平台中做好检修报告的上传,同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企业自测报告中说明排放口未检测的原因,确保满足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3)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四十六:第三冶炼厂、西北铅锌厂、铜业公司部分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未严格按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折算,以实测浓度评价达标情况,监测数据失实。

整改情况:

(1)铜业公司已将制酸尾气在线监测数据中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折算值进行上传。

(2)西北铅锌冶炼厂已将制酸尾气排放口、新制酸系统尾气在线监测数据中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折算值进行上传;侧吹熔化炉、烟化炉脱硫排气口的执行标准的请示已于2022年5月报送至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经了解,9月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西北铅锌冶炼厂请示报告转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目前正在等待省生态环境厅回复。

(3)第三冶炼厂将制酸尾气在线监测数据中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折算值进行上传。烟化炉、熔炼炉排放口的已于2022年5月报送至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经了解,9月市生态环境局已将第三冶炼厂请示报告转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目前正在等待省生态环境厅回复。

整改结论:该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双碳资讯

特别声明:碳中和资讯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碳中和资讯网的内容为碳中和资讯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欢迎投稿:13570744358@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