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至3月16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13日反馈了督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建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市政协强化农村环境整治、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协商议政,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构建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第一时间部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格对照《督察报告》,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5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督导验收单位,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将整改工作延伸落实到县区部门和乡镇(街道),确保责任落细落实。
(三)严格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及在线监测数据弄虚造假环境污染犯罪、化工企业排查整治等10项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查处违法案件40起,罚款181.4万元;破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1起,公益诉讼立案293起。
(四)强化跟踪督导,全力推动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市级督导验收单位落实督导和验收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县区严格整改标准、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对整改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专题研判、督促推进、现场帮扶;市整改办严格落实清单调度、预警督办、整改销号等工作机制,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预警,推动问题按时序、高质量完成整改。
(五)紧盯问题线索,严格责任追究。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力度,切实靠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对督察组移交的2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二、整改工作成效
(一)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实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明确销号程序和要求,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立行立改任务,即知即改,抓紧销号,其余问题倒排工期,限期推进;督导验收单位落实督导验收责任,深入一线,强化帮助指导,推动问题按时序、高质量整改,及时规范验收销号。至目前,督察反馈55项问题,已整改47项,整改率85.5%,正在整改8项。交办的52件信访投诉,已办结51件。
(二)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启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科学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印发实施《武威市绿色工业突破行动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新能源、奶产业、特色农产品及食品、非金属材料、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新增天然气入户7150户,开工建设风光电项目360万千瓦,成功申报实施国家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武威工业园区、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古浪工业集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积极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链,坚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2022年开工建设城北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国家储备林建设等35个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6.1亿元;2023年组织实施凉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黄河流域庄浪河天祝县城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42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已完成投资3.2亿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53个“两高”项目已分类处置36个。
(三)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和“冬防”行动,精准管控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坚持“水岸统筹、三水统筹”综合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9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除界牌村断面达到考核目标Ⅱ类外,其余均优于考核目标1—2个类别;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在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率100%;全市城乡无黑臭水体。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市无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加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2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新建续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0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6.8%。
(四)生态保护修复不断加强。加快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凉州区2020年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社区共建和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编制《武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约束机制。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完成恢复治理面积3263.28公顷。推进国土绿化倍增行动,全市森林面积92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9.01%;草原面积1452.4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2.99%。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2021年度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祁连山、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生态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有序推进。天祝县被纳入全省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先行区。
(五)环保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全市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投运民勤县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工程,开工建设古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7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3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2022年,全市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2313.21吨,涉疫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均达100%。
(六)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完善河湖治理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河湖长述职制度。以“五赋”(赋魂、赋文、赋美、赋能、赋制)“两转”(有名有责转向有能有效)“一打造”(打造全域美丽幸福河湖)为抓手,全面推进河湖管护进位升级和改革创新。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四年被省河长办考核为优秀,石羊河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西北诸河唯一美丽河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决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持续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四是着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附件:武威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武威市委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武威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进展情况
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45项)
第一项,一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全面系统,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盲目乐观,产生松劲懈怠思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主题班,市级领导带头及时跟进学习,教育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带头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2年,市委常委会会议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5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批示指示精神,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节能减排、森林覆盖率等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走好生态文明建设同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赢的创新发展之路,加快推进生态大市和幸福美好新武威建设,切实树立起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
4.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2022年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计划,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督导检查问题整改工作,以督促改,推动落实,确保问题按时有序加快整改。
第二项,部分县区和部门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理解不深不透,对能耗强度和水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时强调自然禀赋、资金技术短缺、历史遗留等客观条件和不利因素多,有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对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矿产资源违规开发、地下水超采等突出问题主动担当差、积极作为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黄河流域领导小组会议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水利、生态修复、污染防治、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等5个专责工作组,制定武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领导小组专责组工作规则。成立了武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家库,为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设计、专题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2.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印发《武威市“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及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三个清单”,构建形成“1+N+X”政策体系,围绕水源涵养、荒漠化治理、沙产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治理等制定项目清单,建立了项目动态储备库。天祝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古浪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民勤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沿黄流域生态功能不断提升。
3.坚持把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面向全市各行业干部的技能比武活动。举办全市新进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班次14期,培训1892人次,有效培育了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理念,提升了生态文明治理能力。
第三项,部分地方和部门在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还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措施,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未靠实,在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关键问题上谋划不深、力度不大、办法不多,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武威市虽然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在具体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缺乏主动担当作为意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存在工作紧迫感不强、推进落实缓慢、进展不平衡、放低标准要求、源头治理不足等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紧密结合全市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实际,科学制定《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精心谋划确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5方面53项重点任务。紧盯全市2022年高质量发展248个重大项目,严格落实《武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武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优布局、调结构、控规模、促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源头把好项目入口关,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冒黑烟”项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严格落实《武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督导验收单位,靠实责任抓整改落实。制定印发《武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重点任务台账》,细化确定6大类173项任务,将具体工作分解到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切实把责任落实到细微处、压实到最末端,坚决形成高效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召开2022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等工作会议,通报各县区、市直有关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等问题有效破解。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切实靠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保护责任。
第四项,发展改革部门对工业园区发展和基础设施配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不够。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022年5月,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武威市工业园区2022年度工作要点》,研究提出深化改革、规划引领、特色产业、招商引资等11方面政策措施,推动园区扩容升级、做大做强。2023年2月,制定印发《武威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2—2025年)》,突出抓好规划引领、创新管理运营模式、着力打造重点产业、打造代表性开发区、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等13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2.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印发整改通知、督办通知、督办函、工作提醒函和现场督导等方式,提出工作要求、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督促相关工业园区尽快编制完成发展规划,确保全市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五项,“两高”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力,在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治时存在执行不到位,部分措施不能落地的情况,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没有得到彻底整治。督察发现,21家“两高”项目无能评手续或缺能效数据,“两高”整治工作大打折扣。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成立武威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析调度、预警监测、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武威市“两高”项目处置整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两高项目处置整改。截至目前,21家无能评手续或缺能效数据“两高”项目,已整改15个,6个正在整改。
第六项,工信部门产业政策执行不严格,未及时督促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19家碳化硅企业属于限制类,未落实分类处置要求,推进限制类“两高”行业升级改造不力。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022年6月,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处置整改的通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落后产能开展排查。经排查,全市未发现落后产能。
2.2022年3月,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能降耗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指导天祝县碳化硅企业升级改造,对能效未达到先进值的项目,深入研究能效提升路径,制定技术提升方案,主动开展能效提标改造。5户企业已按能效技术提升方案,完成升级改造,能效已达到先进值。
第七项,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时不注重帮助企业完善各类手续、引导良性发展,天祝县煜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乌鞘岭国际滑雪场2021年8月之前未按照标准缴纳水费及水资源费,东北侧面积约1.2亩彩钢房和12.2亩造雪灌溉水池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022年2月拆除了滑雪场东北侧1.2亩彩钢房。2022年5月拆除区域完成覆土及草籽播撒,生态恢复良好。
2.2022年3月企业补交水费及水资源费77928.85元,5月交清剩余水费及水资源费20万元。
3.经核实,12.2亩造雪灌溉水池为抓喜秀龙镇当地牧民群众灌溉农田和牲畜饮水水池,属村集体所有。滑雪场建成运营后,天祝县煜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了滑雪场美观和安全,只进行坝沿生态加固、安全防护栏及环坝生态步道铺设,未改变土地属性。
第八项,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特别是化工产业转移的思想认识、人才技术、基础设施、监管能力准备不够充分,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和平台。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并持续加强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制定印发《武威市工业园区2022年度工作要点》,提出深化改革、规划引领、特色产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完善机制、绿色发展、污染防治、融资渠道、要素保障等11方面政策措施,推动园区扩容升级、做大做强。指导各工业园区结合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有序开展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
2.积极推进5G基站建设,新建5G基站645个,累计建成1784个,全市7个工业园区全部实现5G网络覆盖,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新能源及装备制造、奶产业、特色农产品及食品、非金属材料、医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提供了网络支撑能力。不断引进专业性人才和先进技术,为企业发展蓄势赋能。引导园区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智慧化管理能力,7个工业园区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全部完成。
第九项,武威市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而不用,武威市政府印发的2019、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两次明确要求当年完成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年年列任务,年年未落实,截至督察时仍未建成投运。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6月正式供电,完成各构筑物设备通电单机调试。7月按工艺流程对各构筑物进行自来水调试,边调试边整改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9月开始进行生物池污泥菌类培养,完成各构筑物满水调试。10月黄羊污水处理厂污水全部纳入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十项,凉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小,无法投入运行。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凉州工业园区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凉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现状进行论证,根据《凉州区永昌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现状评估报告》,目前日均进水量约500m³/d,达不到正常运行最低需2000m³/d的要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5000m³/d),待达到运行条件后及时启用污水处理厂。
2.凉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水全部通过城区西北片区污水管网输送到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十一项,民勤县红砂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11月建成,由于前期设计论证不科学,未能充分考虑实际,导致该项目实际进水量达不到运行条件,长期闲置;园区内工业废水未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违法问题管控压力增大。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对红砂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启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论证,根据《民勤县红砂岗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现状评估报告》,项目设计处理能力7500立方米/天,原设计来水为北部和东部产业工人定居区(按5500人设计)生活污水,因两个定居区未建设,镇区生活污水较少,工程暂无法运行。
2.民勤县红砂岗镇政府与民勤县给排水管理站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建立了污水拉运台账,及时将生活污水拉运至民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
第十二项,古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重点任务,但推进工作缓慢,超过整改时限才完成整改。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坏损的处理设施和监测设备更换不及时,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市住建局制定印发《全市住建领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目前,全市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督促古浪县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加大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均委托第三方运维企业运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民勤县污水处理厂由民勤县住建局运行。三县一区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污水处理厂从业人员专业运维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第十三项,重点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到位,生活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率偏低,古浪县大靖镇、土门镇和天祝县哈溪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加强重点镇污水处理厂管护。大靖镇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维护人员落实设备周检维护制度,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运行,目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哈溪镇污水处理厂委托甘肃中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维管理,对MBR膜、曝气管道、泵、风机等处理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加装巴歇尔出水流量槽,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管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古浪县土门镇污水处理厂被“7·10”暴雨洪水冲毁,目前受损设备已完成维修,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
2.全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2022年省上下达我市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任务50.55公里,实际建设与改造污水管网67.47公里,占任务数的133.47%。
第十四项,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大马拉小车”,乡镇面临一边污水处理设施“无水可收”,一边污水直排的问题,加之普遍缺乏专业人员和经费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凉州区清水镇、古城镇污水处理站建成未投运,污水拉运处理。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工作力量对全市城镇、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厂(站)进行专项排查和交叉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督促整改。指导各责任主体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农村地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扩大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覆盖面,发挥设施应有效益。凉州区清水镇清水名苑社区、古城镇怡和祥社区污水处理站已投入使用。
第十五项,枯水期石羊河红崖山水库地表水国控断面2021年7月、8月总磷分别超标0.04倍和0.5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强化断面监控预警,严密监测监控水质水量变化,每月采样监测,及时掌握红崖山水库断面水质变化,2021年、2022年红崖山水库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2.加强水质水量分析调度,实时关注红崖山水库上游来水量、水库蓄水量及下游泄水量,分析研判水质水量变化趋势,切实加大枯水期调水力度,有效保障红崖山水库枯水期蓄水量,确保水质稳定达标。2022年民勤蔡旗断面过水量达3.3亿立方米,达到目标(2.9亿立方米以上)要求。
3.加大对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按月审核污水厂运行台账,不定期取样监测,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第十六项,中水回用项目相对滞后,古浪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尚未建成,中水回用率达不到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达到30%以上的要求。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022年2月13日,古浪县自然资源局办理了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20622202200012号)。2022年2月15日,古浪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古浪县城区中水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5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资格预审,2022年9月办理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9.3公里管网敷设及部分泵房主体,预计2023年8月建成投运。
第十七项,以煤为主,天然气、电、工业余热等为补充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2020年武威市PM10、PM2.5、优良天数比率均未完成省上下达的考核目标,2022年1—2月全市PM10、PM2.5浓度分别同比上升20%、37.1%,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压力巨大。古浪县2021年优良天数比率未完成市上下达的考核指标。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制定印发《武威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武威市大气污染“冬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武威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先后召开2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1次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1次大气污染防治集中约谈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和部门工作责任。
2.抽调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20名,对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为期11天强化督查,共发现燃煤污染、秸秆垃圾焚烧、土炕复燃、扬尘污染等问题162个,均及时交办,督促完成整改,并对整改点位不定期“回头看”,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制定印发《关于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和部门工作责任。印发《2022年凉州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联合市、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成立2个专责组,重点对凉州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市政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18个,发现问题4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移交行政处罚2起。制定《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秸秆和垃圾禁烧落实、餐饮油烟治理等情况开展全天候常态化巡查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攻坚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依法处理,确保各类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印发《关于对凉州城区渣土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联合区执法局、交警支队,采取明查暗访、昼查夜巡等方式,紧盯施工场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凉州城区渣土车、商砼车行驶线路、时段以及苫盖、密闭、车辆出入清洗情况进行1个月检查,累计处罚违法车辆29辆,罚款8400元。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冬防”期间巡查检查的通知》,对扬尘污染防治、锅炉达标排放、城区小煤炉取缔、冬季清洁取暖、“五禁”决定落实等5个“冬防”重点领域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将禁烧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明确责任人,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餐饮企业油烟治理联合执法督查的通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专项检查,对餐饮单位饮食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测,切实减轻餐饮油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建立“日调度、周分析、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天调度各县区、相关部门大气污染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分析研判空气质量,每月通报空气质量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一步靠实各县区、相关部门工作责任。2022年,报送《全市“冬防”工作日调度情况报告》32期,印发《武威市大气污染“冬防”日报》83期、《武威市大气污染“冬防”简报》7期,通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10期,下发交办函32份,交办大气污染防治问题456个。凉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第十八项,部分煤炭经营市场储煤棚、场地硬化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市工信局印发《2022年全市煤炭经营和煤质量管控工作方案》,紧盯煤质管控工作薄弱环节,靠实煤炭经营和质量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煤炭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督促民用散煤交易市场建立入场煤检测制度,杜绝不符合民用标准的煤炭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优质煤充足供应。
2.2022年8月,武威市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全市煤炭经验和质量管控工作检查方案》,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范围内民用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网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清理取缔违法销售摊点10个,严厉查处配送体系外销售民用散煤和无证经营的不法行为,确保煤炭经营市场规范运行。全市累计建成煤炭集中交易市场(一级煤炭配送中心)11个,优质煤炭配送网点217个。
3.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储(售)煤场地整治标准》,即知即改环保设施不健全、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1个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九项,部分建筑、拆迁工地未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湿法作业、施工道路硬化措施落实不到位,渣土车带泥上路现象时有发生。2021年市住建局对凉州区海上名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督办多达22次,企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天祝县、民勤县、古浪县大部分建筑工地,均未按照《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督察发现,民勤县紫金阳光小区未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古浪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过程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对全市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开展了排查,建立了建筑工地动态管理台账,督促64家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联网运行。
2.市住建局制定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武威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冬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武威市住建领域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坚决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2022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共检查建筑工地178次,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280份,检查大气污染问题817个,立案查处建筑施工项目大气扬尘违法案件37起,查处违法渣土车辆3021起,罚款65万元。
3.凉州区执法局分别于2021年6月、10月立案查处了凉州区海上名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处罚款3万元,该项目已于2021年年底竣工。古浪县住建局约谈了棚户区拆迁工地项目负责人,对暂时无法利用的腾退土地按照管理权属使用抑尘网覆盖。民勤县住建局督促紫金阳光小区项目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安装了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第二十项,城郊周边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滞后,凉州区高坝镇同心苑社区1台12蒸吨燃煤锅炉未按照武威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时限要求纳入集中供热范围。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凉州区高坝镇同心苑社区燃煤锅炉改造列入凉州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2022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凉州区2022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凉州区住建局组织实施高坝镇同心苑社区供热站燃煤锅炉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生物质锅炉,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底建成。
第二十一项,凉州区城郊永昌镇、中坝镇部分土炕尚未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冬季“炕烟围城”问题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组织实施凉州区城郊镇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示范项目,改造城郊的永昌、中坝等10个镇居民土炕5000个,现已全部完成。
2.2022年7月,武威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武威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年度)》,凉州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2022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农村散户清洁取暖和农村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完成农村社区燃煤锅炉改生物质锅炉14台、分散农户清洁取暖改造3000户、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户,城郊乡镇清洁取暖覆盖面不断增大。
第二十二项,住建部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力,武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问题多发。督察发现,天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部分截洪沟被泥土堵塞。古浪县垃圾填埋场垃圾覆土压实不及时,渗滤液处理设施建成未运行。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出台《武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法治保障。
2.各县区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严格生活垃圾入场要求,规范分区、分单元填埋作业,及时覆盖压实不运行作业面,生活垃圾乱填乱倒现象有效解决。
3.天祝县组织人员对堵塞排洪渠进行清理,确保排洪畅通。同时加强垃圾场安全巡查维护力度,确保雨季排洪畅通。古浪县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填埋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完成检修和调试,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项,古浪县、民勤县和天祝县未建成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现有建筑垃圾主要是在沙坑、山坳倾倒填埋,处置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凉州区虽已建成建筑垃圾填埋场,但在管控方面还存在漏洞,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情况依然存在,荣华大道路旁变电站南侧长期有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民勤县建筑垃圾填埋场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古浪县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有投资意愿的建材企业,配套建设一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逐步提升建筑垃圾治理能力。目前已与甘肃宏茂畅圆再生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投资协议,预计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底投入使用。天祝县建筑垃圾填埋场于2022年7月16日完成项目选址论证,预计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底建成投运。
2.各县区严格按照《甘肃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甘建办〔2020〕278号)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辖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处置,有效减少了建筑垃圾排放量。
3.凉州区硬化了荣华大道路旁变电站南侧刨铣料堆放场地,覆盖了防风抑尘网,配备1名管理人员,采取洒水、抑尘网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制定了《凉州区利用刨铣料建设农村公路实施方案》,将刨铣料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逐步解决堆存的问题。
4.各县区住建部门加大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执法监管,全力清理整治非法倾倒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有效解决。
第二十四项,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采用微波消毒工艺,未按照《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长期超范围违规收集处置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企业台账报表显示,自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累计收集处置病理性废物4.14吨。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021年9月,古浪县卫健局下发《关于规范处置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的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运转、处置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各医疗机构不得向其转移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对产生的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冷冻暂存,联系有处置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处置。县内各医疗机构对病理性医疗废物经冷冻暂存后,累计将172.33公斤病理性医疗废物转移到兰州金创绿丰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2.2021年10月以来,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单位分别与市医废处置中心(武威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协议,承担病理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古浪县卫健局对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违规处理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再未发现违规收集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的情况。
第二十五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严重,甘肃福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将200.11吨危险废物污泥非法倾倒至厂区东侧戈壁滩。古浪县武威海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拉运记录与管理台账逻辑混乱,涂改伪造拉运记录和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管理混乱,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情况不明。
整改时限:2022年9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福润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清理了违法堆存的污泥、无机盐、土壤混合物共146吨袋、200.11吨,与甘肃禾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将清理的200.11吨混合物全部转运至甘肃禾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立案查处了福润公司“擅自堆放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61.2万元,已全部缴纳。
2.甘肃福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威海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暂存、转运环节数量、种类等信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同时,指导福润公司规范设置了危废废物识别标志,根据物料属性进行分类分区存放,确保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有序。
3.古浪县武威海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贮存的对甲酚空桶逐个进行核实,该企业2021年1月初,无库存对甲酚空桶,库存对甲酚原料97.4吨,包装桶487个(200kg/桶),2021年全年采购对甲酚565.4吨,包装桶2827个(200kg/桶)。产生入库对甲酚空桶3314个,厂家回收3229个,年底库存85个。2022年1—2月,购进450桶,产生空桶444个,厂家回收354个,实际库存空桶175个。根据该公司与2家供货厂家(宁夏金海新科化工有限公司、枣庄润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2021年对甲酚回收桶对账明细表,该公司2021年产生的3229个对甲酚空桶全部由2家供货厂家回收,无流失。
4.扎实开展危险废物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问题14个,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案件6起,罚款184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有效打击了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项,古浪县联胜化工有限公司投产以来,未将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违法将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个人回收利用;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过程不严不实,在反应釜尺寸和数量均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验收结论仍与环评审批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生产废水不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大量强酸性废水存储于未达到相应防渗要求的水泥池内,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古浪县联胜化工有限公司擅自出售给村民的11个旧包装桶于2022年3月全部追回并规范处置。
2.2022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邀请专家,对该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是否存在不严不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经评估,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中反应釜39座,较环评设计阶段新增5座。实际建成的具有反应功能的反应釜数量为34座,与原环评设计阶段数量相同,并且反应釜总容积减少了7000升、减幅5.07%,减幅小于30%,不属于重大变动。5座新增的反应釜均未安装电机,无搅拌功能,主要用于中间液、去离子水和新水的中转、储存,不会造成生产线产能增加。该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中反应釜尺寸和数量较环评阶段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3.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兰州康顺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水及贮存在各类收集处理池的废水共计352.24吨、生产环节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各废水收集池的淤积物共计32.05吨。2022年3月6日—11日,在该公司厂区污水收集池、中和池、应急池、雨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单元及厂区周围布设监测点位17个,对各点位土壤采样监测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各点位土壤样品中砷、镉、铬、铜、铅、汞、镍浓度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值(基本项目)第二类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限值。3月11日,委托甘肃昶胜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周边3个点位地下水采样检测,22项检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III类限值,未造成地下水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2年3月30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环罚〔2022〕3号),对该公司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违法行为罚款11.8万元。
第二十七项,住建部门推动污泥规范处置及管理存在短板。武威市凉州区在未充分科学论证亿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情况下盲目决策,将已实施的凉州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停建,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将污水处理厂污泥交由其进行协同处置。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市住建局印发《2022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武威市市政设施运行安全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区对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排查检查,同时督促第三方运营单位规范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建立问题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2.市住建局督促凉州区加强城区污泥处置规范化管理,确保污泥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凉州区从审批手续办理、特许经营程序、原凉州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停建原因等方面入手,对亿利洁能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开展全面核查,于2022年11月25日向市政府报送了专题报告。经核查,该项目论证充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由凉州区住建局与亿利洁能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依托该项目对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八项,由于亿利公司生产工艺限制和处置能力不足,导致大量污泥无法有效处置,在厂区内部不符合防渗要求的空地处进行露天堆存,贮存量已达8.9万吨,污泥腐败产生恶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亿利洁能公司在废渣堆场南侧修建导流槽130米,东侧导流槽40米,南侧及东侧渗滤液收集池已全部修建完成;收集的赫原公司发酵残渣(玉米芯)约8万余吨堆存在厂区,正在有序处置。
2.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每季度检测堆场及厂界大气无组织恶臭,适时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时调整优化防治措施,检测显示厂界臭气浓度均达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第二十九项,亿利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仅按照有机肥标准进行监测就开展收集处置。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2022年7月,武威泰达市政管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创翼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出具的鉴别报告显示,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不具有易燃性、反应性、急性毒性、腐蚀性、浸出毒性、毒性物质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属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第三十项,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畜禽养殖粪污、尾菜、农膜污染问题依然突出,2018年至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0%、79.3%、86.9%;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为85.3%、81.7%、81.8%,未达到武威市印发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确定的2020年最终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积极开展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根据《“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甘肃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2年5月制定印发《武威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科学合理确定了畜禽养殖粪污、尾菜、废旧农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
3.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大项目政策争取实施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不断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三十一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养殖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薄,部分规模以下养殖户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堆放不规范、处置不及时,臭气扰民问题时有发生,畜禽养殖信访投诉问题较多。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技术培训与指导,各县区组织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开展畜禽粪污处理相关技术培训,安排县、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入场(户)发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宣传资料,不断强化粪污处理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有力提升了养殖户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古浪县、民勤县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抓手,扶持并督促指导养殖场户配套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通过化粪池发酵、堆沤发酵等方式对粪污进行有效处理并还田利用,提升了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2.2022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以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重点检查了养殖场选址、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靠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引导养殖企业、场户配套完善堆粪场(棚)、化粪池、吸污车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有效解决了部分养殖场户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堆放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的问题,杜绝了畜禽粪污未经处理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了臭气扰民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二项,各县区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运行不畅、措施不力,污染问题较普遍。2021年,武威市检察院就凉州区、民勤县、天祝县农田、地梗、道路沿线、草原及河道散落堆积大量废旧农膜有关问题下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职,全面进行整改,农业农村部门上报落实情况中表明已全部整改到位。但督察发现,《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民武公路(G569公路)沿线,大量废旧农膜未清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同时,在其他区域也存在废旧农膜未及时清理的情况。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袋、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回收废旧农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以旧换新”政策及兑换模式。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捡拾残留废旧农膜,做到及时捡拾收集、定点规范堆放,集中回收利用。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检查,重点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地膜、劣质地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严格禁止超薄地膜、劣质地膜出厂、入市、进田。
2.争取实施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扩大加厚高强度农膜应用范围,确保农膜使用后有效回收。
3.坚持贯彻“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以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为依托,已建成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龙头企业12家,带动培育各类废旧农膜专业化回收组织16个,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全覆盖。
4.督促民武、民红等主干道路沿线乡镇积极发动群众集中捡拾废旧农膜,回收清理公路沿线废旧农膜约900方。
第三十三项,各县区和乡镇政府对农村“四烧”问题查处整改不力,压力传导不足、宣传引导不够,公路沿线、田间地头普遍存在随意焚烧秸秆、荒草、垃圾、枯枝落叶等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凉州区建成农作物秸秆收储点8个,培育秸秆收储合作社6家,建成生物质燃料加工点7个、秸秆颗粒饲料加工点2个;民勤县大力推广秸秆揉丝打捆精细化机械作业模式和深翻灭茬技术,古浪县引导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开展夏粮农作物秸秆打捆,天祝县通过生产加工青干草、青贮饲料和颗粒饲料,减少秸秆留田,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2.各县区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配置勾臂箱、垃圾箱、保洁车、收运车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2022年,凉州区累计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70个,清理垃圾10.3万吨;民勤县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72个,清理垃圾3360吨;古浪县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453个,清理垃圾1.44万吨;天祝县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71个,清理垃圾1.9万吨。
3.各县区均建立农村“四烧”网格监管机制,将禁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紧盯春耕、秋收关键节点,切实加强公路沿线、田间地头“四烧”问题的防控监管,秸秆、荒草、垃圾、枯枝落叶等随意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第三十四项,自然资源部门矿产资源开发疏于监管,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力,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恢复治理滞后,矿山违规开发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编制完成《武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发布实施,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重要依据。
2.严格落实《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武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同时对现有生产矿山要求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按照“成熟一家、评估一家、申报一家”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绿色矿山评估申报工作,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古浪铁柜山石灰石矿、红沙岗二号井省级复核验收;天祝县岔口驿建筑用砂石料矿已完成建设及自评估,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同时督促其他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全市16家矿山企业已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正在有序建设。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要求矿山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系统修复矿区生态环境。2022年以来,全市完成恢复治理面积630公顷。二是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全面摸底清理排查,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修复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积极汇报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目前谋划申报5个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已经省级评审入库。同步,对排查的历史遗留矿山全部纳入《武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并依据规划分阶段开展恢复治理。
4.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矿山企业生态恢复治理问题、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开展排查整治,排查发现的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通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合一”方案设计要求,持续加强矿区恢复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行为。
第三十五项,全市73家矿山企业仅建成绿色矿山3家,未完成《武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绿色矿山比例达到10%的要求。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022年9月,市政府印发实施《武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科学分析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期间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绿色升级改造,逐步达标”的要求,结合武威市实际,为加快武威市绿色矿业发展,我市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建矿山、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形成绿色矿业发展良好局面。
2.全面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武威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同时,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纳入“三合一”方案统一编制、统一审查、统一实施,要求新建矿山在矿山建设时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确保新建矿山正常运营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3.明确矿业权人是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成熟一家、评估一家、申报一家”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绿色矿山评估、申报,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古浪铁柜山石灰石矿、红沙岗二号井省级复核验收;天祝县岔口驿建筑用砂石料矿已完成建设及自评估,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同时督促其他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全市16家矿山企业已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正在有序建设。
第三十六项,武威市松树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2020年9月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仅仅一年后就因资源整合停产,绿色矿山示范引领效应发挥不够。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022年3月,凉州区组织开展了武威松树建材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回头看”,武威松树建材有限公司再次对部分区域开展恢复治理,栽植云杉、国槐410株,恢复治理面积3.8亩,进一步巩固提升了绿色矿山建设成效。
2.武威松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厂依据《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通过采取喷播种草、栽植各类树木、绿化等措施,持续开展了恢复治理和植物抚育,加大矿区范围内树木管护力度,对矿区树木植被进行灌溉,巩固了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发挥了绿色矿山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十七项,武威市鑫锆矿业公司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橄榄岩矿,企业实际开采加工铁粉,已建成铁矿磁选设备两组四座;企业超范围开采199.81公顷,2012年至今,采坑数量由4个增加至18个,采坑面积由7.9公顷上升至16.93公顷,渣堆面积由117.89公顷增至284.73公顷,弃土弃渣随意倾倒,造成3平方公里范围内地形地貌严重破坏,民勤县在矿区未开展任何形式恢复治理的情况下,上报武威市“治理区生态植被正在恢复,已基本具备‘边开采边治理’条件”,整治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自2016年12月至今,矿山处于停产状态。矿山企业违规建设的4条铁矿磁选生产线已拆除,民勤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应急等部门开展动态巡查,杜绝违规开采加工铁粉的违法行为反弹。
2.2013年11月以来,民勤县自然资源局(原民勤县国土资源局)对武威市鑫锆矿业公司(该公司与阿拉善盟蒙宁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属同一法人,探矿权属阿拉善盟蒙宁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由武威市鑫锆矿业公司经营管理)超范围开采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以罚款31.5万元,已处罚执行到位。2018年11月26日,原民勤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民勤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对民勤县鑫锆矿业有限公司在探矿过程中以采代探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向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企业通过回填探坑、探槽、探沟,整理废渣堆,拆除临时工棚、简易构筑物和水泥构筑物等,恢复治理面积约4平方公里。2019年9月10日,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下发结案通知书(〔2018〕甘95民初19号),认定:阿拉善蒙宁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要求恢复治理,现已修复完毕。
3.2022年3月4日,民勤县邀请省级环保、地质等专业领域3名专家对矿山企业前期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及咨询,并出具现场检查意见,民勤县鑫锆矿业有限公司对照重新编制的《甘肃省民勤县红沙岗野芨里橄榄岩矿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全面开展矿区环境恢复整治,对危岩浮石进行了清理,整形压实废石废渣,对边坡分台阶进行了压实整治,共清理生活垃圾约150立方米,清理危岩浮石约2000立方米,回填采坑面积约12.6公顷,减少渣堆面积约202公顷,压实整形废石废渣约50000立方米;临时建筑20余间(约500平方米)已拆除,周边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修复,恢复治理面积约3平方公里。
第三十八项,民勤县明大矿业公司自2012年以来长期越界开采,截至2021年2月20日,采坑面积由74公顷增加到92公顷,大量弃土弃渣无序堆放。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民勤县委托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对民勤县明大矿业选炼厂野芨里铁矿2012年至2021年矿区范围及采坑边界进行实地勘测,根据出具的《民勤县明大矿业选炼厂野芨里铁矿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结论,该企业不存在越界开采问题。
2.矿山企业按照“三合一”方案,所有开采平台(采坑)均在矿区开采范围之内;企业集中清理矿区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对原石料堆进行整形压实,修建了挡土墙,对场地进行整平,对矿区废渣废石、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
第三十九项,全省2021年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的天祝县鲁家沟石膏矿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的问题,武威市整改方案要求于2021年10月底完成整改并销号,目前复绿工程尚未实施。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委托核工业武威工程勘察院开展实地调查,编制了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通过采取渣堆清理、采坑回填、覆土种植苗木、播撒草籽、拉设围栏、设置截排水沟等措施进行恢复治理。累计完成渣堆清理72.26万立方米,采坑回填57.93万立方米,覆土6.73万立方米,种植苗木3.10万株,播撒草籽3850公斤,拉设围栏3.21千米,设置截排水沟1370米,恢复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第四十项,古浪县十八里堡铁柜山石灰石矿自2017年9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初步设计方案》完成矿区的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古浪县组织对开采区域危岩体进行清理,对矿区范围高陡边坡进行填掩降载,消除崩塌隐患。累计清理危岩体和废石废碴约230立方米,拉运土石方填掩边坡约10.5万立方米。
2.古浪县组织对该矿3处开采区域进行恢复治理。对矿区周边垃圾废石进行清理,保持矿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采取回填土方、推平填埋开采场地、覆土等措施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累计推平填埋开采场地约4600平方米,覆土约5300平方米,撒播草籽60公斤。
3.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古浪县在该矿原采场外围设立警示牌8个,拉设围栏约400米。在采场不稳定斜坡及崩塌地段设置监测点3处。
第四十一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推动整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不够有力,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守法意识仍然淡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严格落实《武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工作职责,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武威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武威市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工作要点》,明确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责任,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2.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制定印发《武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重点任务台账》,细化确定6大类173项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切实把责任落实到细微处、压实到最末端,坚决形成高效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格局。至目前,蓝天保卫战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凉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碧水保卫战成效明显,全市9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中,8个水质好于考核目标1—2个类别,1个达到考核目标(Ⅱ类);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在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率100%。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全市无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强化市整改办协调职能作用,继续落实清单调度、预警通报、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55项问题已整改47项,8项正在整改。
3.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2022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以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以各专项执法检查为补充,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起,罚款181.4万元。
第四十二项,天祝县金强工业园区康弘硅业有限公司等部分碳化硅企业废气收集不彻底,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存在,原料堆场建设不规范。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印发《天祝县碳化硅企业环保改造提升计划的通知》,组织碳化硅企业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加工及产品车间,对烟气进行二次收集,进一步提高收集效率,未完成改造的企业不得投入生产。2022年已完成改造16条生产线,2023年计划改造15条生产线,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十三项,武威西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对厂区进行全面硬化和防渗处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彻底,生产车间周边未完全建成环形事故废水导流渠;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缺项漏项,验收报告中危险废物种类、污水处理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应环境应急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事故应急池池壁部分脱落,部分危险废物收集袋分类识别标志填写不规范。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西武公司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优化完善了厂区环境应急设施,硬化路面约600平方米,修建路面导流沟约150米、路面围堰约300米,对破损围堰、应急沟、导流渠进行了维修、改造,建成1000立方米事故池1座,在生产装置区周围设置了环形地沟,在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并与事故应急池连接,对生产区进行了硬化和防渗处理,配套建设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施。立案查处了“西武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9万元,已全部缴纳。
2.西武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暂存、转运环节数量、种类等信息,分类分区存放危险废物,规范设置危废废物识别标志,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四十四项,商务部门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监管缺位,还存在非法拆解问题。天祝县鑫旭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对贮存场地进行全部硬化,拆解产生的车架、油箱、轮胎等露天堆放,遗撒的黑色机油随处可见,废气收集设施基本无使用痕迹,环境管理粗放。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市商务局印发《武威市2022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会同市发展改革、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取得资质的6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态环保、生产安全、行业秩序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回收利用行为和生态环保责任意识,不断规范了机动车拆解行业秩序。
2.天祝县商务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报废机动车行业专项整治,督促天祝县鑫旭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高标准、高质量硬化厂区裸露面,建设危废储存间220平方米、应急池100立方米、导流槽30米、雨水收集池60立方米,建造车间2座、2423平方米,硬化场地8699平方米。企业拆卸的油箱、轮胎、车架全部分类存放于废旧物资储存车间。清理厂区地面油污废物约150公斤,拆解产生的废机油约800公斤,均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立明显的区分标识。
第四十五项,古浪县六峰塑料回收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堆放场“三防”措施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周边部分场地未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新旧活性炭混堆混存。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该公司堆料场新硬化地坪873平方米,改建破碎工段厂房586平方米,新建厂区围栏89米,硬化了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区域。厂区外堆放的废旧农膜和滴灌带已全部打包清理运往厂内南侧硬化区域。
2.健全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重新建设危废暂存间,原危废暂存间内的新旧活性炭于2022年4月委托嘉峪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完毕。
二、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0项)
第四十六项,水务部门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不严格,地下水违规开采问题多发。武威市部分县区违规取水问题突出,水资源管理和监督措施不到位。2015年,武威市政府以凉州区城区水源地不具备供水功能为由,报请省政府调整凉州区城区地下水水源地。2016年1月,省政府同意取消该水源地保护区,将凉州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为杂木河渠首和西营河渠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凉州区对新建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谋划不充分,水源供水能力严重不足,迟迟未能落实省政府关停原水源地的批复要求。2016年至2020年,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在原水源地超许可取水4000多万吨,2021年1月至9月无证取水760多万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严格水资源配置和用水总量控制,2022年3月印发《武威市2022年水资源配置和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明确全市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保水权落实到县区、灌区(乡镇)、农民用水者协会和用水户。
2.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2022年5月印发《武威市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提出着力提升高效农业节水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强用水全过程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等35条措施,有力推进全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3.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机井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西营河专用输水渠向民勤调水工作的通知》,加强水资源监管。分县区、分灌区随机抽样确定200眼农业灌溉机井,对取用地下水量进行跟踪监测。加强水资源管理执法检查,立案查处水事案件17起,罚款30万元,结案15起。
4.加强水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市县区水务部门组织干部职工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推送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海报和创意图片,广泛进行宣传,全市共制作宣传展板60 块,悬挂宣传标语220幅,制作发放宣传资料5000册,发放各种宣传折页、彩页10万份,发放宣传品5万余个,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护水浓厚氛围。
5.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吊销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20眼机井取水许可证的通知》(甘水资源发〔2022〕83号),该区域20眼机井取水许可证已全部注销,实施封井管理。武威市水务局依法立案查处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超许可取水行为,处罚款4万元,该案已于2022年5月办结。
第四十七项,民勤县红沙岗工业水厂20眼机井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取水长达6年之久,仅2021年1月至8月取水达31.2万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民勤县水务局立案查处了甘肃水务民勤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取水行为,处罚款2.6万元,案件已办结。
2.2022年3月5日,省水利厅审查通过甘肃水务民勤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工业集聚区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下达《关于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工业集聚区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甘水资源发〔2022〕88号),批准同意工业水厂20眼机井的取水申请,2022年8月核发了20眼机井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第四十八项,古浪县土门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收集管道建设没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开工前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工程建设方案未依法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管道设施建设位置和界线的批准意见,擅自在麻石河河道内布设污水收集管线长达3公里,且每隔50米修筑一道检查井,检查井高出河床1.5米至2米,原河床地质结构遭到破坏,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雨天大量河水通过检查井倒灌入污水处理厂。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古浪县土门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道在2022年“7•10”暴雨洪水灾害中冲毁,河道内原敷设管线和检查井已全部拆除清运,已优化布设土门污水处理厂管网及检查井,改移土门工业园区至土门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线。
第四十九项,武威市部分河道河段历史遗留采砂迹坑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恢复,目前许可开采的河道采砂采区恢复整治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凉州区河道历史遗留采坑主要为黄羊河杂木段1号、2号、3号、4号、5号5个采坑,由弘威城投公司具体负责修复整治,目前,谢家河滩1号、2号、3号、4号、5号采坑已全部回填,累计回填量80万立方米。
2.按照“谁开采,谁治理”原则,由弘威城投公司依据开采区设计标高、宽度,对不达标采区进行恢复整治,黄羊河G30高速大桥以南1千米至S308线以北的河道清淤疏浚工作量已全部完成,红太阳酒厂以北的零星采坑已全部回填。
第五十项,督察发现,杂木河凉州区金河镇段河道内存在大量取料采坑,河道左侧约300米堤防护岸工程基础外露,河床内施工便道及取料采坑阻断河道。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2022年3月,清除了河床内施工便道,回填了河道内取料采坑,并对300米外露的堤防基础进行了推填保护,共计完成砂砾石回填15800立方米,切实消除了河道行洪隐患。
第五十一项,凉州区弘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黄羊河谢家河段及杂木段采砂区恢复方案不规范,部分采区超许可深度开采,部分采区没有及时恢复整治,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弘威城投公司根据《黄羊河清淤疏浚断面设计方案》,编制了《凉州区黄羊河河道采砂恢复治理方案》,明确了回填技术标准,具体分析测算了土方来源及工程量,制定了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安排了施工进度计划。从2022年3月中旬开始,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对部分超许可深度采区进行恢复整治,依据开采区设计标高、宽度、边坡角陆续对采砂区进行了修整,8月10日完成第一段5号、6号过水路面清淤疏浚工作任务,工程量分别为18892立方米、 20956立方米,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
2.复核开采恢复区河床高程。完成黄羊河河道清淤疏浚及恢复整治任务后,弘威城投公司委托甘肃卓远宏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河道已疏浚段落进行了复测,根据《凉州区黄羊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复测报告》,认定疏浚及整治后的黄羊河河道符合《凉州区黄羊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实施方案》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二项,古浪县旱石河土门镇段存在多年采坑,采坑上游50米处临近S308线桥梁,河床下切严重,河岸边坡破碎,水流通道不畅,严重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2022年5月,古浪县水务局委托武威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旱石河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2年7月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古浪县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古浪县旱石河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古发改发〔2022〕172号),批复实施方案建设内容。2022年8月开工建设、11月完工,共回填水毁沟16000立方米,开挖护坦18000立方米,土工膜铺设3900平方米,格宾笼砌石2900立方米。治理河道0.75公里,布置防洪堤(岸)964米。
第五十三项,武威市在落实农村河湖空间管控、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措施不力,部分农村河湖乱堆乱放垃圾问题依然存在,清理整治存在的盲区和薄弱环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和“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将监管重点从省市级河流湖库向市域内“小微边”河湖延伸,对河湖“四乱”问题开展新一轮大排查、大起底,共清理河道湖库垃圾2380余立方米,拆除养殖暖棚2座1899平方米。
2.规范化开展执法检查。采取“五动”方式,加强河道执法监督检查,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扎实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合季度巡查工作2次,共查办涉河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发送检察建议9份,已全部整改完毕。
3.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在主流媒体推出专题专栏,设立公众微信平台,普及河湖保护知识,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五进”活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以“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浓厚氛围,累计发动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
第五十四项,督察发现,古浪县土门镇、黄花滩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等方面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麻石河土门镇段、黄花滩镇段河道两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作物秸秆等随处可见,河道形象面貌较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古浪县黄花滩镇、土门镇分别制定印发《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方案》,出动铲车8辆,人员152人次,彻底清理河道两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作物秸秆等13.5吨。
2.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古浪县水务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于2022年6月开展联合巡查,巡查发现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3.黄花滩镇、土门镇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通过“农户收集、村组转运、镇集中处理”的方式,由家乡美环保公司统一拉运至西靖镇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镇村河长切实发挥作用,发动公益岗及党员干部群众常态化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有效改善了河道脏乱差的面貌。
第五十五项,天祝县在南岔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林木,影响河道行洪。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移除了河道内阻碍行洪的树木650棵,恢复原有河道面积5亩,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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