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消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作为推进组副组长单位推动实施。经协会整理,部分地区绿色建材相关激励政策如下所示。
浙江省
瑞安市
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每增加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
湖州市
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多获得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
宁波市
新获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每家8万元一次性奖励。
广东省
广州市
获得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奖励10万元。
深圳市
获得绿色产品称号企业,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2万元,单个企业单年度累计≤50万元。
佛山市
获得绿色产品认证企业,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
韶关市
首次获得以下认证证书,绿色产品认证(不含绿色食品认证),奖补5万元(一企多证的,不重复奖励)
安徽省
淮北市
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湖南省
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给予奖励:三星级30万元、二星级:20万元、一星级:10万元。
吉林省
在政府投资工程、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保障性住房、城市综合管廊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产品,对达不到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的建筑项目不得申报国家、省相关示范,不得申请享受财政奖补。
山东省
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镇)、装配式建筑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建设一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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