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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电解铝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 | 作者:碳讯网 | 发布时间: 2022-02-14 | 1110 次浏览 | 分享到:

 10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意见》提出,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从高定标、分类指导;对标改造、从严监管;综合施策、平稳有序”的基本原则,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强化系统观念,推进综合施策,严格监督管理,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意见》指出,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首批聚焦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节能降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根据该《意见》,同时制定了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有力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方案》行动目标是,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方案》提出,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稳妥组织企业实施改造、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修订完善产业政策标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配套监督管理力度等十项重点任务。其中,在创新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产业政策标准协同等相关工作中提出,一是深入研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加强节能低碳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加快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开发优质、高强、长寿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绿色设计产品,引导下游行业选用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

 

  二是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集中集聚发展,提高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形成规模效益,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加快推进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兼并重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新建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的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同时指出,实施改造过程中,在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提下,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三是认真落实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完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绿色电价政策,有效强化电价信号引导作用。按照加强高耗能项目源头防控的政策要求,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查等手段,推动项目高标准建设,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与能效基准水平、标杆水平的协同。

 

  《方案》强调,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和配套监督管理力度。一是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二是加强源头把控,建立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企业能耗和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稳步推进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和评价工作。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加强对企业能效水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到位。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完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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