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逐步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上升,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面临巨大压力。2013年,中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首批纳入发电行业2162家单位。随着碳市场在促进企业二氧化碳减排与加速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针对碳市场试点时期区域碳市场对企业碳排放及经济影响的研究,将为下一步发展优化全行业覆盖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带来更多具有借鉴意义的宝贵经验。
一、区域碳市场企业影响评估的研究背景
“碳达峰、碳中和”与未来经济发展目标的提出为中国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我国亟需在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加快二氧化碳减排工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核心政策工具及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市场化手段,既能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又能为碳减排提供经济激励机制,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
中国早在2011年就宣布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等地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并于2013年起陆续启动区域碳市场试点上线交易工作,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的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有效促进了试点省市企业二氧化碳减排。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国区域碳市场试点的实践经验与相关数据,评估研究碳市场对企业的环境及经济效益影响,可为全国碳市场完善和政策发展提供科学支撑,推动构建经济与环境协同共进的家园。
二、研究方法及结论
本研究首先用一对一匹配的方法构建对照组,将同一行业中纳入中国碳市场试点管理的企业与未纳入碳市场试点管理的企业配对,进行样本平衡性测试,确保非纳管企业可以作为纳管企业的反事实对照;采用双重差分法对比评估碳排放交易体系不同阶段(中国区域碳市场试点宣布阶段和试点交易阶段)对企业碳排放和经济结果的因果影响。本研究数据来自中国税收调查数据集中企业税收面板数据,包括企业的所属地、行业、规模、年份及能源消耗和经济活动等详细数据。
1.区域碳市场对企业碳排放的影响
在试点交易开始后,区域碳市场试点的企业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均降低。研究发现,当区域碳排放交易试点实行后,纳管企业碳排放量比非纳管企业减少16.7%(95%CI: -26.4%, -6.9%),碳排放强度比非纳管企业减少9.7%(90%CI: -18.7%, -0.6%)。
企业通过节能和燃料转换实现碳减排。研究企业碳减排途径时发现,区域碳市场试点企业的煤炭、汽油、天然气和电力等能源消费量降低了13%(95%CI: 23.3%, -2.6%),主要以燃料转换方式带来碳排放量削减。通过大力替换采用低碳能源,纳管企业单位能源消费排放量减少了3.7%(95%CI: -6.8%, -0.7%),天然气使用份额在碳排放交易体系下增加了3.7%(95%CI: 1.1%, 6.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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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碳减排的途径(源自演讲者PPT)
2. 区域碳市场对企业经济影响
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企业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均减少,但产出水平仍维持不变。研究显示,企业劳动力在碳市场试点宣布阶段减少了6.6%(95%CI: -11.8%, -1.4%),在交易阶段减少了11.8%(95%CI: -23.1%, -0.4%),资本投入在碳市场试点交易阶段减少了15.6%(95%CI: -30.2%, -1.0%),但两阶段产出水平并无明显差异(图2)。由此推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在促使企业减少排放的同时,鼓励企业创新和提高生产率,保持了企业正常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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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碳市场对企业经济属性的影响(源自演讲者PPT)
3. 碳价、碳配额流动性及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对企业的影响
高碳价和活跃的配额交易促使企业减排。研究表明,碳价格每上涨1%将削减0.043%碳排放(95%CI: -0.065%, -0.020%),减少0.022%的碳排放强度(90%CI: -0.044%, -0.001%);碳市场周转率每增加1%将削减3.75%碳排放(95%CI: -5.715%, -1.794%),减少2.41%的碳排放强度(95%CI: -4.656%, -0.169%)。
基于总量的配额分配方式比基于强度的配额分配方式对碳减排更有效。基于总量的配额分配发生在履约期开始前,该方式由纳管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等决定。基于强度的配额分配于每个履约期结束时进行,该方式由纳管企业在履约期间的生产水平决定,这种分配方式允许纳管企业在碳排放强度限度内增加排放量。研究估算结果显示,采用基于总量的配额分配方式,碳市场可使纳管企业碳排放量减少39.9%(95%CI: -70.6%, -9.2%);采用基于强度的配额分配方式,碳市场可使纳管企业碳排放量减少28.4%(90%CI:4.2%, 52.5%)。
三、全国碳市场完善的相关政策建议
基于中国碳市场的特点及碳市场对企业的影响,未来可从以下两方面完善中国碳市场的相关政策:
1. 通过完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碳价,发挥碳价在激励碳减排方面的核心作用;
2. 完善基于强度的配额分配方式向基于总量的配额分配方式的过渡规则及政策,实现更高效率和更大程度的碳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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