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天津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于2022年4月11日至4月22日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对《天津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纳入名单的企业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4月27日
天津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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