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明确了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许可处 刘斌 0531—51798303
2.钢铁技术支持单位:孙希宁 15275928187,sunyixin21999@163.com
3.化工技术支持单位:谢朋 18053147391,xiepeng@sdaep.com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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