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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951天前 | 16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2022年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2022年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2022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2〕371号)、《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布局,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一)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取消中心城区对稳定就业居住3年以上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全市新增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20万人以上。探索建立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全面实施“互联网+”户政服务,深化“跨省通办”应用场景,推动户口迁移、新生儿落户、户籍业证明的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扩大居住证对未落户常住人口的覆盖范围,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以下各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完善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力争学前教育普惠率巩固在90%以上。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实施办法,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要求。建立重庆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机制,实现异地就医人员“简单办”和参保群众在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无需办”。(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医保局)

(三)促进新市民更好融入城市生产生活。调查新市民更好融入城市生产生活的诉求,研究支持新市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的政策举措。实施农民工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和家政服务品牌。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全要素服务。实施“智能+技能”型农民工培育行动,开展数字经济等新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新型学徒制试点城市建设。2022年,开展农民工新市民培训6万人次。推进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规范快递、网约车等平台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关怀,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志愿服务组织等关心农业转移人口行动,加强对生活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健全政策配套体系。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统筹中央和市级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区县,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村“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稳步推进永川、巴南等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试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

二、加快建设现代大都市

(五)促进中心城区优化发展。高水平打造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等城市功能名片,全面提升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形成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轴,沿三大平行槽谷组团式发展,重塑“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传统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或整体搬迁,调整长途汽车客运站布局;加快内环以外地区优质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完善,不断增强承载能力和集聚能力,推动实现中心城区功能、交通、产业、空间、人口、公共服务协调匹配。(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

(六)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开展城市提升行动,全面推进109公里“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加快嘉陵滨江生态长廊建设。深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启动老旧小区改造1277个,改造棚户区1.5万户,推进“三师一家”进社区。实施“道路平整”专项行动,完善提升1500公里人行步道,实施跨江大桥品质提升工程。优化城市功能照明布局,打造动静相宜的立体山水都市夜景。支持渝中区、九龙坡区开展国家城市更新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

(七)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计划,大力推进TOD综合开发,力争在建和运营里程突破850公里,确保实现通车里程超过500公里,加快筹备第五期项目规划。完善城市骨架路网,加快推进两江新区至长寿、涪陵等快速通道,渝黔高速复线等射线高速进城通道,郭家沱大桥、白市驿隧道、科学城隧道等跨江穿山通道建设。实施“路网更新与停车治理专题年”,推动老城区堵点、重要交通节点、街巷交通路网一体规划、一体更新,打通未贯通道路50条,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深入论证市综合交通信息平台,力争形成“交通一张图”和平台基础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八)促进城镇住房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多元化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购房需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7.6万套(间),新增分配公租房1万套。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探索建立住房租赁长效管理机制,支持住房租赁消费。逐步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为稳定就业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九)打造优质社区生活服务圈。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升级工程,探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推进集基层党建、便民服务、托育养老、文化娱乐等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高水平打造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及20分钟街道公共服务圈。围绕建设“精细化”“人文化”“全龄化”未来社区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谋划建设标准和发展路径。盘活城市边角地,打造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口袋公园等休闲空间。构筑智慧社区数字服务新场景,推广智慧社区“一体化”平台。推进两江新区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增强城市发展韧性。持续推进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开展内涝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开展城市管道更新改造和生命线工程专项治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和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紧凑型、缆线型地下管廊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实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和滑坡和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城市管理局)

(十一)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骨干水厂新改扩建,布局区域性垃圾焚烧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做大做强西部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优化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展“碳惠通”平台功能,深入推进广阳岛片区开展零碳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节水型城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确保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声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岛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相结合,推进大田湾—文化宫—大礼堂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修缮,加强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保护,为城市留住根脉、留存记忆,让城市更有人文范、书香味、烟火气。(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

三、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十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强化规划引领,出台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控制老城区开发强度,增加街头绿地、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严格限制新建建筑高度,防止“贪大、媚洋、求怪”。(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十四)推动城市管理改革创新。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推动“大城三管”“马路办公”等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标准,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实施老城区环境“小而美”惠民提升行动,建设“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112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成区数字化管理全覆盖,构建“一云承载、一图呈现、一网统管、一端服务”的城市智管新格局。开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在主城都市区率先构建适应超大城市治理的标准法规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机制,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城市管理格局。(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十五)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实施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物业管理有机融入社区基层治理。将“马路办公”下沉到社区,进一步贴近市民诉求。完善信访制度,优化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新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信访办)

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六)全面深化农村要素改革。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有效实现形式。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试点,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区县结合实际全域推进“三变”改革,做到应改尽改。加快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农村“三社”促“三变”有效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和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化路径,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创新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鼓励区县职教中心开办涉农专业,引育一批有实力、懂农业、爱农村的“新农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

(十七)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优化完善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行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新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4000公里,实施“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区域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田头仓储保鲜设施。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实施“千村宜居”计划,新建200个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户厕改造5万户、建设农村公厕200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市100%以上的行政村和95%以上的自然村组,全市50%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结合城乡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实施中小学领雁工程,做大区县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增量,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推动岗位投放、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教师、全科教师倾斜。实施“千县工程”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2022年新创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家。实施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联建提升工程、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工程,推动城乡社区养老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

(十八)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千年良田”建设工程,加快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保障猪肉、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推进农村产业特色化、集约化、融合化,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高新区等城乡融合发展支撑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布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探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力争全市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28%。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十九)深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坚持试点引路、改革授权、政策集成、项目牵引,压茬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区域重点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点,策划实施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建立市级联席推进机制,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梳理形成城乡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清单,积极向央企等企业和金融机构推介。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市级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二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防止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强化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重点帮扶乡镇建设。(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

(二十一)提升区县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区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促进区县城、乡镇、村功能衔接互补。推动主城新区主动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建成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大中型城市。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江城”特色城镇化发展,一体打造各具魅力、城乡融合的江城、江镇、江村。推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山城”特色城镇化发展,建设风情浓郁、气质独特的精致山水城。支持垫江、忠县、彭水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完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库,探索创新PPP、REITs等投融资模式。(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研究小城镇人口集聚趋势,对集聚功能显著、发展潜力大的乡镇,从规划、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补齐小城镇建设管理发展短板,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周边的区域中心;对于集聚功能较弱、人口呈收缩趋势的乡镇,稳慎、合理推进撤乡并镇。常态化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坚持正面引导和规范纠偏两手抓,全面施行特色小镇清单化管理,加强动态监测和年度评估,培育一批精品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三)强化组织协调。依托重庆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和总结评估,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积极支持,清单化、事项化、项目化扎实推进。

(二十四)压实区县责任。3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和9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要抓紧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加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完善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给予区县一定的政策创新和探索空间。

附件: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重大改革事项清单


 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重大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1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经常居住地或稳定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市公安局


2

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有关区县加快建立城乡有序的人口迁移制度,探索推进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

市公安局


3

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依法合规、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4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永川、大足全域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的具体办法,允许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探索进城落户农村村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市农业农村委、市金融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5

在合川区开展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市农业

农村委


6

在巴南区、合川区、铜梁区、荣昌区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市农业

农村委


7

探索建立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转换机制,推动形成补充耕地分类数据库,探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市域内跨区域保护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耕地数量平衡、产能平衡、进出平衡和占水补水、先补后占等机制。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8

推进农户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建档评级工作。

人行重庆营管部、市发展改革委


9

深入推进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建设。

市金融

监管局


10

重点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加快建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增加乡村金融服务供给,探索农业农村绿色金融发展,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深化“三社”融合金融服务。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供销合作社


11

支持大宗农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发推广“综合防贫保险”“特色产业保险”等保险产品,运用“保险+期货”“保险+信贷”等联动工具管理风险。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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