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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951天前 | 1384 次浏览 | 分享到:

4月10日,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近日,甘肃省制定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重点行业,对标国家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推动高能耗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强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日常监测,强化系统观念和综合施策,稳妥有序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聚焦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节能降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后续按照国家统筹部署,选取其他主攻行业稳步推进。  

 

《方案》要求,严格实施分类管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确定的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全面落实“两高”项目排查清理要求,认真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照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提升能效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产能置换政策规定等量置换的行业除外),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较大的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要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全面排查重点行业存量项目能效情况,对低于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推动企业以能效标杆水平为目标方向开展技术改造,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不超过3年)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升级改造的项目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  

 

《方案》要求,加强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紧抓国家在甘肃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政策机遇,加快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进一步统筹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引导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发展,除国家枢纽节点外,各地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对于在国家枢纽节点之外新建的数据中心,地方政府不得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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