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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目标明确
来源: | 作者:Ray | 发布时间: 1007天前 | 5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发改委2月11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明确了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平板玻璃、钢铁、焦化、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以及建筑、卫生陶瓷17个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其中,《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明确提出,到2025年,炼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加快退出,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提出,到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四部门发布相关通知指出,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机构认为,此举有利于龙头企业能耗指标的落地,预计高耗能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龙头企业作为行业领跑者有望成为未来兼并重组的主体,而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将赋予龙头企业更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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