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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政策
国资委成立社会责任局释放什么信号?指导央国企践行ESG理念,研究ESG信息披露
来源: | 作者:小希 | 发布时间: 2022-04-18 | 277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科技创新局、社会责任局,并召开成立大会。会议提出“要突出抓好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一企一策’有力有序推进‘双碳’工作”;“抓好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指导推动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主动适应、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更好推动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两个新局是由国资委原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分拆独立而成。国资委官网社会责任局页面显示,李军担任该局局长,柳长森任副局长。其中,李军原任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柳长森此前担任国资委原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副局长。

 

  官方公布的国资委社会责任局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村振兴和援疆援藏援青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

 

  国资委社会责任局成立释放了什么信号?“双碳”目标下,“一企一策”路线图应该注意什么?推动可持续发展,央企、金融机构等要做好哪些准备?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下,社会责任局的重点工作将围绕抓好中央企业推进“双碳”工作、安全环保工作以及践行ESG理念等内容开展。同时也会加速建立健全国内ESG评价体系,预计ESG评价标准将根据我国国情,进一步本土化、细致化、规范化、常态化。

 

  央企应提早研究ESG信息披露

 

  

 

  国资委官网社会责任局主要职责包括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

 

  中央企业长期以来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维护政治稳定、维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也一直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早在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履行社会责任核心议题,并提出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探索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

 

  中诚信绿金科技总裁沈双波表示,从政策上来看,国资委对其所监管的涵盖中央企业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提出了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政策覆盖范围从中央企业扩大到所有国有企业,政策要求也越来越明确清晰,但ESG方面的实践与国际还存在一定差距。社会责任局的成立,将为国有企业践行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组织保障。

 

  依据中诚信绿金统计,2021年度,上市公司(A股和H股)中共有1239家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其中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的国有企业共有576家,占比为45.68%,较2021年全部上市公司30.0%的报告披露率要高。

 

  2021年4月25日,“ESG中国论坛2021春季峰会”召开,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要在ESG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强化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ESG治理,持续编发高质量的ESG报告,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并明确将ESG纳入社会责任范畴并作为重点工作,统筹推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ESG工作。

 

  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合伙人、亚太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主管李菁建议,面对新形势,央企应有更新的目标。比如推动ESG理念与企业社会责任(CSR)更好地衔接,引领ESG评级体系建设,推动ESG标准本土化等。建议企业应当提早研究ESG评价标准中的指标,调整发展战略,从发布独立的ESG报告,开展碳盘查等工作着手,为ESG信息披露做好准备,以便在未来的ESG主题投资中占据先发优势,把握机遇。

 

  “当务之急,我觉得还是因应国内外的新形势,推动央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商道融绿董事长、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UNEPI)中国顾问郭沛源认为,有几点重要工作。一是“双碳”工作,“双碳”和很多央企都有很大关系,央企可以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如两大电网公司如何提升绿电的消纳能力、“三桶油”如何向零碳转型,还有通信公司如何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助力其他行业减碳。二是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工作。三是在海外投资中履行社会责任,塑造中国海外投资的负责任形象。

 

  “双碳”目标下,“一企一策”路线图应该注意什么?郭沛源表示,“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等关联在一起,不仅是环境保护的问题,更是新的发展理念和企业经营理念。具体到企业,首先和企业所在的行业有关系,不同行业的碳中和技术路线是不一样的;其次和企业所在地区有关系,不同地方会根据地方经济、产业发展状况设置不同的零碳路线图。

 

 

  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制定

 

  

 

  我国监管层面已逐步形成EGS标准框架。

 

  2021年5月,证监会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已初步形成ESG披露框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也明确了环境维度的披露要求。

 

  应该如何主动适应、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ESG投资研究中心咨询与课题研究负责人张芳提出三方面观点。

 

  一是在遵照共识的基础上,尊重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客观差异。ESG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延展,这一本质内核是全球范围内的共识,但在ESG理念之下的具体议题和关注指标却因各国/地区文化背景、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存在客观上的差异性。如国际关注的社会捐助,对应的是我国本土央企脱贫帮扶等。

 

  二是为国际ESG标准建设贡献中国力量。从ESG起源和发展现状分析,全球现有ESG标准在美洲、欧洲和亚洲等国家都存在差异。同时,全球现有的ESG标准基本都来源于OECD国家和市场,很少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产业和社会特点。

 

  中国作为全球的重要经济体,对于在全球范围内探讨研究不同产业链、不同发展阶段地区的ESG指标体系建立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建设,2018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中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后,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原则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同时中国上市公司ESG相关披露指标等研究工作都在研究探讨之中。

 

  三是建立全球通用指标和国别特色指标的ESG体系。开放、共享是我国重要的发展理念。推动建立ESG国际标准和共识,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我们“主动适应”全球现有不同的ESG标准,提炼人类共同关系的发展议题,例如“气候变化”“女性权益”。同时,我们作为全球重要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伙伴,也积极倡导建立符合发展中国家、符合不同文化背景、符合不同产业结构的具有国别特色的ESG指标体系。构建全球通用指标和国别特色指标的ESG体系,将是发展的主要趋势。

 

 

  金融机构要做好哪些准备

 

  

 

  我国绿色金融实现快速发展,在绿色金融政策及标准体系、地方试点、国际合作等领域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也为后续更加高效引导支持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市场环境和基础设施。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如何更好地推动可持续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ESG投资是应对环境与气候风险、保持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抓手。随着ESG理念在顶层设计上被不断强化,我国金融机构应积极响应“一行两会”出台的各项ESG相关政策,将ESG纳入其风险管理与投资决策的全流程。

 

  对内,金融机构应该强化ESG管理能力,形成健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环境与气候变化相关风险,提升金融机构自身社会价值。

 

  对外,金融机构应通过积极践行ESG投资理念,充分发挥对投资对象的尽责管理和引导作用。

 

  “我们应该提前做好风险防范的预案。”在郭沛源看来,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应防范风险,求同存异。国际关系越来越复杂,可持续发展领域虽然是合作很多的领域,但局部摩擦、争议仍时有发生,特别是传统化石能源的利用、供应链中的社会责任(ESG)问题。这些对央企和金融机构的经营都会构成风险,也容易被放置在CSR和ESG或可持续发展的语境下提出。

 

  张芳建议关注几点,一是从战略和公司治理层面上高度重视ESG。识别对公司具有重大意义的ESG议题,发挥其对ESG事项的决策、监督、引领以及战略指导工作。

 

  二是健全ESG治理架构。考虑设置ESG专门委员会,履行战略和监督职能,审议并监督ESG相关事项,自上而下推动公司内部ESG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专业的队伍及工作机制。组建ESG部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集团相关事项和资源,提升ESG管理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是积极开展ESG披露。关注监管要求及国际标准,开展ESG披露,实现与股东、客户、供应链、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及时针对ESG议题与市场进行沟通反馈,传递ESG理念。

 

  专访中央财经大学绿金院院长王遥:

 

  推动制定中国本土ESG标准

 

  央企践行ESG理念应在三方面重点发力

 

  国资委社会责任局的成立向市场传递什么信号?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接受专访时表示,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ESG)是在新经济发展时代下,可有效平衡经济、环境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评估工具,在国际社会已呈现主流化发展趋势。在我国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达成的要求下,社会责任局的成立不仅是为定向发挥监管效能,向市场传递未来企业重点工作推进方向;同时也是在强控行业碳排放要求下,逐步细化减排降碳主体执行情况追踪,以“一企一策”为主旨有力推进“双碳”工作的体现。

 

 

  哪些工作是当务之急?

 

  Q1  哪些工作是社会责任局的当务之急?

 

  王遥:考虑到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市场实践尚处早期,社会责任局的主要工作推进,一是亟需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导开始着手,让企业充分理解社会责任的践行与经济发展的紧密关联,强化企业风险研究和转型意识,从外部引导转向内生发展动力。

 

  二是进一步强调央企国企在社会责任承担和支持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角色,以责任担当和市场风向标的功能性定位向行业、市场参与者和国际社会传递我国积极布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蓝图。

 

  三是重点推进ESG标准、评定框架与流程、方法学研究、数据联通、第三方验证等配套建设,解除央企国企在推进社会责任实践过程中的难以落地执行的问题。

 

  四是制定企业ESG治理结构基本组成、执行情况、数据采集基准和披露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横纵可比的同时,建立常态化、清单式的监督检查机制。

 

  五是可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共享、学习和宣传平台,以政策更新、交流和学习提升企业落地到点、执行到位。

 

  Q2  如何起到指导推动企业践行ESG理念的作用?国外是否有可供借鉴的经验?

 

  王遥:在国际社会上,欧美等发达国家有一定较为领先的实践经验。如在引导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政府机构设置,欧洲特设欧洲社会责任中心(European Center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ECSR)向成员国市场明确可持续发展三重底线设置(Triple Bottom Line),致力于提高企业对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理解和认知。一是结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题设定重点议题管理部门,以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建议;二是搭建机构平台,提供前沿的专业学习、行业实践交流和讨论机会;三是定期发布政策推进及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执行情况总结文件,以及时梳理和调整企业社会责任引导和实践路径的可能。

 

  在ESG标准构建方面,国际上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集团、赤道原则协会、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等多方权威国际组织及机构,都出台了各自针对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的标准及操作指南,为各国企业展开国际范围内的项目合作提供了环境与社会管理的相关参考。

 

  在市场实践方面,有明晟、富时罗素等评级机构依据国际标准细化ESG相关指标和创新企业评级方法。日前,我国部分央企国企已被纳入明晟、富时罗素ESG评估,在可充分借鉴国际ESG指标和评级经验的同时,未来也可更多从国际和本土化视角作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分析和推动指标构建。

 

  推进中国本土ESG标准制定

 

  Q1  如何理解“主动适应、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制定”?

 

  王遥:整体来看,国际层面ESG标准和方法学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在全球市场上具有通用性,已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因此中国在建立本土化ESG标准的过程中要主动接轨国际,可参考和适应国际层面已成熟的ESG框架和推动经验来构建我国本土的ESG生态体系。

 

  但同时,考量到现行国际通用的ESG标准未充分考虑中国国情,适用性有限的问题,我国在构建ESG信息披露体系过程中,在参考国际相对成熟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基础上,需结合我国的国情特点逐渐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化的ESG指标内容。

 

  国际ESG标准的构建最初主要基于欧美发达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原则,缺乏对不同地区、不同政治体制、不同文化背景的资本市场的多元化考量。现行通用准则是泛框架性整体约束,具备普适性、标准化以及统一性的特点,直接用以操作的运用场景不够清晰,实际执行作用有限。

 

  在中国文化以及中国经济发展中,可持续议题延伸出例如“生态文明”“扶贫”“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具有中国本土特色化的理念,而国际通用标准无法对中国市场与企业的行为进行有效映射,难以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式有效披露与衡量中国ESG发展水平。因此,我国需构建既响应国际通用框架,又符合中国本土化特色的ESG信息披露标准。

 

  Q2  中国本土ESG标准目前推进情况如何?

 

  王遥:从当前我国本土ESG标准推进情况来看,在监管层面已逐步形成我国EGS标准框架,2021年5月证监会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已初步形成ESG披露框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也明确了环境维度的披露要求。

 

  央企、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准备?

 

  Q1  现阶段,推动可持续发展,央企要做好哪些准备?

 

  王遥:现阶段而言,对于持续深化国内市场的ESG理念,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我国央企应在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将ESG理念持续落实到央企下属的众多分公司及子公司。虽然目前大部分央企已在顶层设计层面形成自身社会责任体系并积极践行ESG理念,但其下属企业可能涉及众多领域,存在分布广、数量多的特色,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落实以及ESG治理水平上存在差异。因此,如何将ESG理念自上而下彻底贯穿央企整体治理体系,仍是其需要着重关注的方面。

 

  二是央企应对企业现有ESG指标体系进行定期更新。目前许多央企已经形成自身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的绩效指标,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和ESG实践的表率,央企应该保持其绩效指标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适用性,根据证监会政策要求、交易平台最新规则、国内外ESG评价指标等动态更新既有ESG绩效指标,以身作则,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调整指标,积极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ESG指标体系。

 

  三是央企应进一步提升ESG信息披露及数据管理能力。虽然目前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央企数量不断增加,但独立发布ESG/可持续报告的央企数量仍相对较少,企业ESG报告发布率有待提升。在我国尚未制定统一ESG信息披露框架的情形下,央企应积极开展年度ESG相关工作的总结与报告披露工作,带头进行框架制定的有益探索,在提高ESG信息透明度的同时,也应该形成企业常态化ESG数据管理机制,以不断提升其信息披露水平和ESG数据治理能力。

 

  Q2  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参与ESG投资?

 

  王遥:对于金融机构而言,ESG投资是应对环境与气候风险、保持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抓手。随着ESG理念在顶层设计上被不断强化,我国金融机构应积极响应“一行两会”出台的各项ESG相关政策,将ESG纳入其风险管理与投资决策的全流程。

 

  对内,金融机构应该强化ESG管理能力,形成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环境与气候变化相关风险,提升金融机构自身社会价值。

 

  对外,金融机构应通过积极践行ESG投资理念,充分发挥对投资对象的尽责管理和引导作用。

 

  一方面,通过负面筛选的方式,金融机构应该主动识别与控制ESG相关风险,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引导金融资源向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倾斜,促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积极推广ESG投资理念,以ESG投资助力行业实质性ESG指标的识别和构建,以此引导更多上市公司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经济转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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