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
同时,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开展钢铁行业智能制造行动计划,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
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主要目标方面,力争到2025年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高端钢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增强,品种和质量提档升级,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
同时,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开展钢铁行业智能制造行动计划,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在铁矿开采、钢铁生产领域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遴选一批推广应用场景,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2020年12月,《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力争到2025年,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均降低5%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98%以上。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每年突破3-5种关键短板钢铁材料。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50个以上智能工厂。
上海钢联资讯总监徐向春表示,相比征求意见稿,钢铁行业碳达峰的时间节点出现较大变化,有利于钢铁行业有序推进碳减排。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均降低5%以上”;而此次文件的表述是“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便于今后开展调控。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指出,《指导意见》从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逐步深入,引导钢铁工业向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迈进。
鼓励实施兼并重组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王国清认为,推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良性健康发展,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利用协同效应推动重组后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通过兼并重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在技术、环保、低碳发展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得到推广应用,同时在采购、销售、供应链体系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钢铁行业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川财证券研报显示,钢厂整合并购加速,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建议关注并购重组对行业格局的长期影响。
“实施兼并重组有利于调整钢铁行业产业布局,增强头部企业竞争力,避免行业过度竞争。同时,可以引导长流程产能向短流程产能转换,减少能耗。”徐向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完善废钢回收加工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有序发展电炉炼钢。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加快完善电炉炼钢相关标准体系。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
富宝资讯废钢行业分析师夏圣岩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废钢利用量为2.26亿吨,按照《指导意见》要求需增加0.74亿吨,增幅约为32.74%。废钢作为原材料炼钢,能源消耗量小,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同时,废钢资源主要依赖国内市场,2021年进口废钢仅55.23万吨。
徐向春表示,废钢主要来源于存量钢铁,包括报废的汽车、桥梁、大型钢铁设备等。我国钢铁积蓄量约100亿吨,废钢供应量进入快速增长期,每年会增加1000万吨至2000万吨的废钢量。
对于铁矿石行业,《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稳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应体系。强化国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能力,推进国内重点矿山资源开发,支持智能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铁矿行业规范管理,建立铁矿产能储备和矿产地储备制度。促进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应用,推进钒钛磁铁矿综合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开展港口混矿业务,增加港口库存,发挥港口库存对资源保障的缓冲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国际铁矿石资源开发合作。完善铁矿石期货市场建设,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完善铁矿石合理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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