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我部组织编制了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替代《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和《关于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2015〕111号)中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2月5日印发
附件:
解读: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答记者问
特别声明:碳中和资讯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碳中和资讯网的内容为碳中和资讯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欢迎投稿:13570744358@139.com
零碳咨询罗生:13802768887 商务合作詹小姐:13802768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