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氢能相关的内容: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培育发展
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按照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开发生产企业最高50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每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具体以实际立项支持数额为准),重点支持企业以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围绕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和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和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
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加快推进建设加氢站建设。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500公斤及以上、500公斤以下的加氢站,分别给予每站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的奖补,且奖补额度以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成本)的5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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